牟财农〔2024〕2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财政所,县农业农村局:
根据《楚雄州财政局关于下达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楚财农〔2023〕200号)文件要求,现将2024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1586.30万元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项目资金监管。请根据《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3〕11号),做实项目前期准备等相关工作,加快资金下达拨付,切实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和预算执行进度。持续强化资金监管,切实管好用好资金,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二、落实直达资金管理要求。此次下达的中央农业产业发展资金(渔业发展支出方向)列入直达资金管理,直达资金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财政部和省财政厅对直达资金实行动态监控。县级财政部门在指标管理系统中及时登录有关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并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对于资金来源既包含中央直达资金又包含地方对应资金的项目,应在预算指标文件、指标管理系统中按资金明细来源分别列示和登录指标。
三、强化绩效管理。要对照区域绩效目标(绩效目标将另文下达),将绩效管理工作贯穿于绩效目标编制、绩效跟踪、绩效评价及结果运用等环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围绕项目绩效目标,对项目的组织实施进展情况进行动态跟踪,及时发现并纠正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年度预算执行完毕和预算项目实施完成后,应严格按照确定的绩效目标开展部门绩效自评。楚雄州财政局将适时组织开展部门绩效评价,楚雄州财政局视情况开展财政绩效评价。
附件:1.牟定县2024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表
2.牟定县2024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绩效目标表
牟定县财政局 牟定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