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定县人民医院于2021年6月25日向本机关提出关于《牟定县人民医院感染性疾病科业务用房及补短板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批复的申请,本机关受理后,经依法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于2021年6月28日作出了《牟定县人民医院感染性疾病科业务用房及补短板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审批行政许可决定(相关文书的编号:牟行审发〔2021〕5号),现予以公开。
牟定县行政审批局(签章)
2020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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