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〇二三年六月二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牟定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3年1月3日至2月16日,对牟定县乡村振兴局(以下简称县乡村振兴局)组织规划实施的2022年沪滇扶贫协作项目资金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评价
(一)项目申报和批复情况
2021年12月至2022年3月,牟定县申报上海沪滇扶贫协作项目14个资金4 131万元;上海批复牟定县2022年沪滇扶贫协作项目12个资金3 115万元。
(二)项目实施情况
牟定县2022年实施了12个沪滇扶贫协作项目,投入资金3 115万元,其中:7个产业发展项目资金1 890万元,2个乡村建设项目资金1 150万元,1个社会事业帮扶项目资金30万元,1个农村建设项目资金25万元,1个干部人才培训项目资金20万元。除1个基层干部能力提升培训项目外,其余11个项目由乡镇组织实施。截至2022年12月31日项目已全部完工,并通过县、乡镇级验收。
审计结果表明,2022年度沪滇扶贫协作项目实施单位能按项目前期工作要求及时申报项目规划,项目相关单位协同配合,项目如期建设,项目大多能按批复的建设内容实施,部分项目部分建设内容变更按程序报请修正及调整投资,抽查的项目建设内容真实,资金全部到位,拨付及时,无项目资金结余,相关核算单位能真实反映项目财务收支情况。但审计也发现:新桥镇大村村委会挪用2022年度沪滇协作项目资金,用于以前年度实施项目资金缺口;蟠猫乡超标准收取工程质量保证金;戌街乡资金报账不及时等问题。此次审计,仅针对项目资金收支及项目建设内容完成情况,对项目工程造价的真实性不作评价。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挪用沪滇协作项目资金5万元,用于以前年度实施的项目资金缺口;
2.超标准收取工程质量保证金12万元;
3.资金报账不及时42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牟定县审计局已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针对挪用沪滇协作项目资金5万元,用于以前年度实施的项目资金缺口的问题,责成县乡村振兴局向新桥镇人民政府收回被挪用的沪滇协作项目资金5万元,重新安排实施沪滇协作项目;针对超标准收取工程质量保证金12万元的问题,责成县乡村振兴局督促蟠猫乡政府及时清退返还超标准收取的质量保证金12万元;针对资金报账不及时42万元的问题,责成县乡村振兴局督促戌街乡人民政府对未报账资金42万元完成报账。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牟定县审计局建议:一是科学严谨地做好项目规划,避免前期可研规划不严谨,项目实施中擅自调整变更建设内容;二是强化项目全过程管理和监督;三是严谨细致的做好项目建设移交工作,确保项目验收投用后最大限度发挥设计功能和援建效益;四是对投资额较大的沪滇协作项目开展投资项目竣工决算审计。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县乡村振兴局高度重视,及时督促进行了认真整改。新桥镇大村村委会挪用沪滇协作项目资金5万元,用于以前年度实施的项目资金缺口问题,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4月13日已收回被挪用的沪滇协作项目资金5万元,拟重新安排实施沪滇协作项目(新桥镇小蒙恩村委会秧草冲村村庄道路硬化项目);超标准收取工程质量保证金12万元的问题,蟠猫乡政府已于2023年2月23日退回交纳工程质量保证金的企业;资金报账不及时42万元的问题,戌街乡政府已于2023年2月28日完成报账。县乡村振兴局审计整改情况于2023年5月15日在牟定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了公示。
采纳审计建议情况:对审计报告提出的4条审计建议,县乡村振兴局已全部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