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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定县公安局江坡派出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日期:2018年12月12日   作者:   来源:县审计局    点击:[]

牟定县审计局

审计结果公告

MOUDINGXIAN SHENJIJU

SHENJI JIEGUO GONGGAO

2018年第5号

(总第514号)

牟定县审计局办公室

牟定县公安局江坡派出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一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云南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45号)及牟定县人民政府的委托,牟定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于2017年9月20日至2017年12月7日,对牟定县公安局江坡派出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评价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基本情况

牟定县公安局江坡派出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由楚雄永安诚盛基础地基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工程勘察、楚雄现代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进行施工图设计,由云南中大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经公开招标,由牟定中屯建筑有限责任公司中标,中标价为1 165 088.88元,合同价1 165 088.88元。

工程于2016年5月26日开工建设,于2016年12月26日完工验收,建设项目质量评定为合格工程。工程完工后经甲乙双方自行结算,结算价为1 418 887.55元。

工程价款结算采用《2013定额》及楚雄州现行的配套政策进行。

2.项目建设管理情况

(1)招标投标制执行情况

牟定县公安局江坡派出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的招投标手续。

(2)工程监理制度执行情况

牟定县公安局江坡派出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按照相关规定与楚雄顺兴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签订了施工监理合同,并履行了相关的工程监理手续。

(3)合同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牟定县公安局江坡派出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承包范围包括设计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内的立项内容。

(二)投资批复情况

牟定县公安局江坡派出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由《牟定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下达牟定县公安局江坡派出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基建投资计划的通知》(牟发改投资〔2016〕5号)批准建设,概算总投资1 078 600元。资金来源:申请上级资金补助和自筹解决。

(三)财务收支情况

1.资金收入情况

截至2017年11月30日,牟定县公安局江坡派出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资金收入合计905 880.6元,其中:县财政拨入牟财建〔2016〕53号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州级配套资金160 000元,牟财预〔2016〕162号财政存量资金358 000元,自筹资金387 880.6元。

2.资金支出情况

项目资金支出合计905 880.6元,其中:拨付牟定中屯建筑有限责任公司工程款818 000元,工程建设其他费87 880.60元(评审费7 294.27元,质检费6 000元,施工图审查费5 010元,监理费17 476.33元,设计费27 500元,地勘费24 600元)

3.应付工程款525 611.75元(牟定中屯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4.结余-525 611.75元。

(四)投资完成及交付使用资产情况

经审计,实际完成投资1 431 492.55元,其中:建安工程投资1 343 611.75元,工程建设其他费87 880.6元(评审费7 294.27元,质检费6 000元,施工图审查费5 010元,监理费174 76.33元,设计费27 500元,地勘费24 600元)。

(五)审计总体评价

牟定县公安局江坡派出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基本能履行建设程序,财务管理基本规范,但审计也发现工程多结算工程价款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多结算工程价款75 275.8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审计发现问题,牟定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

对多结算工程价款75 275.8元的问题,要求建设单位按审计结果结转工程成本,真实反映项目投资,严格按审定的工程结算支付相关施工单位工程款。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牟定县公安局在收到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书后,高度重视审计意见,审计发现的问题已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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