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定县审计局
审计结果公告
MOUDINGXIAN SHENJIJU
SHENJI JIEGUO GONGGAO
2018年第6号
(总第515号)
牟定县审计局办公室
牟定县2016年凤屯镇河节冲村委会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片区综合开发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一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云南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45号)及牟定县人民政府的委托,牟定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于2017年11月13日至2017年12月18日,对牟定县发展和改革局实施的2016年凤屯镇河节冲村委会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片区综合开发建设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评价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基本情况
2016年凤屯镇河节冲村委会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片区综合开发建设项目由云南广厦规划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进行勘察和施工图设计,经公开招标,由云南正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标施工,中标价 2 365 131.76元,合同价2 365 131.76元。工程于2016年4月14日开工建设,工程实际完工时间为2017年4月21日。工程完工后经甲乙双方自行结算,结算价为2 663 732.60元。
工程价款结算采用《2013版云南省建设工程消耗量定额》、《水利建筑工程概算定额》及楚雄州现行的配套政策进行。
2、项目建设管理情况
(1)招标投标制执行情况
2016年凤屯镇河节冲村委会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片区综合开发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的招投标手续。
(2)工程监理制度执行情况
2016年凤屯镇河节冲村委会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片区综合开发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按照相关规定与昆明天筑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签订了施工监理合同,并履行了相关的工程监理手续。
(3)合同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2016年凤屯镇河节冲村委会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片区综合开发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承包范围包括设计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内的立项内容。
(二)投资批复情况
2016年凤屯镇河节冲村委会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片区综合开发建设项目由《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部分2016年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计划的通知》(楚发改地区〔2015〕9号)批准建设,建设项目估算总投资为302万元,其中:申请国家及省以上工代赈补助资金278万元,州县配套投资24万元。
(三)项目财务收支情况
1.资金收入情况
截至2017年11月30日,2016年凤屯镇河节冲村委会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片区综合开发建设项目资金收入合计2 912 000元(牟财农〔2016〕16号中央以工代赈资金2 780 000元,州级配套项目管理费60 000元),县级配套资金(牟财农〔2016〕189号)72 000元。
2.资金支出情况
截至2017年11月30日,项目资金支出合计2 450 073.95元,其中:支付云南正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工程款2 342 596.98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07 476.97元(监理费35 476.97元,设计费72 000元)。
3.结存461 926.05元。
4.应付工程款321 135.62(云南正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5.资金结余:140 790.43元。
(四)投资完成及交付使用资产情况
至审计之日,2016年凤屯镇河节冲村委会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片区综合开发建设项目共完成投资27 71 209.57元,其中:建安工程投资2 663 732.60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07 476.97元(监理费35 476.97元,设计费72 000元)。
(五)审计总体评价
2016年凤屯镇河节冲村委会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片区综合开发建设项目基本能履行建设程序,但审计中也发现多结算工程价款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多结算工程价款104 099.95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审计发现问题,牟定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
对多结算工程价款104 099.95元的问题,要求建设单位按审计结果结转工程成本,真实反映项目投资,严格按审定的工程结算支付相关施工单位工程款。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牟定县发展和改革局在收到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书后,高度重视审计意见,审计发现的问题已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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