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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定县2017年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建设项目资金财务收支审计结果

日期:2019年02月01日   作者:   来源:县审计局    点击:[]

牟定县审计局

审计结果公告

MOUDINGXIAN SHENJIJU

SHENJI JIEGUO GONGGAO

2018年第32号

(总第541号)

牟定县审计局办公室

牟定县2017年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建设项目资金财务收支审计结果

一九年二月一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2018年11月1日至11月21日,牟定县审计局对牟定县农业局组织实施的牟定县2017年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评价

2017年8月,《楚雄州财政局楚雄州农业局关于下达2017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楚财农〔2017〕157号)下达牟定县农产品产地初加工项目建设资金2 390 000元,建设各类农产品贮藏设施计划任务数26座,新增贮藏能力1900吨,要求支持符合条件的以果蔬种植为主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

根据县农业局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绩效评价报告、自检自查报告、资金文件及相关资料,该项目通过业主自愿申请、乡镇审查、县农业局、县财政局审核批准并进行项目建设申报公示及验收公示。2017年共申报建设组装式冷藏库业主16户,其中专业合作社7户,农户9户。建设组装式冷藏库27座,其中:100吨20座,50吨6座,20吨1座;项目于2017年8月启动实施,至审计之日,项目已实施结束并通过县级验收。项目实施在共和、新桥、江坡和凤屯镇及安乐乡,涉及业主16户,其中专业合作社7户,农户9户。建成组装式冷藏库27座,其中:100吨20座,50吨6座,20吨1座。

审计结果表明,2017年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建设项目得到了各级各部门的大力支持,按照上级项目管理的要求,成立了以分管农业工作的副县长任组长,县农业局局长、县财政局局长任副组长,农业局、财政局具体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县农业局负责组织实施,并按时完成了项目建设任务。资金实行县级报账,先建后补的方式管理。通过实施该项目,推动了我县果蔬产业发展,降低了农户及专业合作社的果蔬损失率。本次审计从账面上未发现违纪违规问题。

二、审计建议及采纳情况

(一)该项目已实施结束且经过县级验收。建议完善项目档案资料,按项目建设要求在项目设施的醒目位置悬挂或喷涂统一标识。

(二)进一步加强对建设项目的跟踪管理,充分利用冷藏库作用,让其长期有效的发挥经济和社会效益。

审计报告发出后,牟定县农业局采纳了审计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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