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定县审计局 审计结果公告 MOUDINGXIAN SHENJIJU SHENJI JIEGUO GONGGAO 2019年第2号 (总第 547号) 牟定县审计局办公室 牟定县县城生活垃圾处理工程(一标段) 及进场道路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二〇一九年二月一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云南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45号)及牟定县人民政府的委托,牟定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8年9月25日至2018年11月16日,对牟定县县城生活垃圾处理工程(一标段)及进场道路工程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评价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基本情况 牟定县县城生活垃圾处理工程(一标段)由楚雄永安诚盛地基基础工程有限公司进行地质勘察,云南省设计院进行设计,云南厚安招标有限公司组织工程招标,昆明建设咨询监理公司进行监理,工程由曲靖市金江建筑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中标,中标价 4 921 958.25元,合同价4 921 958.25元。牟定县县城生活垃圾处理工程(一标段)于2009年6月3日开工建设,2011年11月3日完工并组织了竣工验收,建设项目质量评定为合格工程,并于2013年7月30日完成工程结算,结算价8 082 479.83元,工程采用《2003定额》及楚雄州现行的配套政策进行结算。 牟定县县城生活垃圾处理场进场道路工程由楚雄永安诚盛地基基础工程有限公司进行地质勘察,云南省设计院进行设计,云南华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组织工程招标,昆明建设咨询监理公司进行监理,工程由牟定县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中标,中标价 2 530 734.99元,合同价2 530 734.99元。牟定县县城生活垃圾处理场进场道路工程于2009年3月8日开工建设,2011年11月3日完工并组织了竣工验收,建设项目质量评定为合格工程,并于2013年5月28日完成工程结算,结算价3 161 611.69元,工程采用《2003定额》及楚雄州现行的配套政策进行结算。 2.项目建设管理情况 (1)招标投标制执行情况 牟定县县城生活垃圾处理工程(一标段)及进场道路工程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的备案手续和招投标手续。 (2)工程监理制度执行情况 牟定县县城生活垃圾处理工程(一标段)及进场道路工程按照相关规定与昆明建设咨询监理公司签订了施工监理合同,并履行了相关的工程监理手续。 (3)合同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牟定县县城生活垃圾处理工程(一标段)及进场道路工程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承包范围包括设计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内的立项内容。 (二)投资批复情况 牟定县县城生活垃圾处理工程是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云发改投资〔2008〕1038号)、省建设厅、省发改委《初步设计批复》(云城建〔2008〕634号)、云南省环境保护厅《行政许可决定书》(云环准〔2008〕201号)和国土厅《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云国土资预〔2010〕224号)批准立项建设,项目总投资3 498.66万元,分为四个标段进行招标建设。 (三)财务收支情况 1.资金来源情况:截至2017年12月31日,牟定县县城生活垃圾处理工程资金来源合计32 401 343.13元:(1)牟财建〔2008〕70号省级配套资金3 600 000元;(2)牟财建〔2009〕62号省级配套资金6 500 000元;(3)牟财建〔2010〕33号省级配套资金40 000元;(4)牟财建〔2011〕34号省级配套资金90 000元;(5)牟财建〔2011〕43号中央专项资金8 000 000元;(6)牟财建〔2011〕52号省级配套资金2 000 000元;(7)牟财建〔2011〕82号州级配套资金1 000 000元;(8)牟财社〔2011〕172号省级配套资金180 000元;(9)牟财预〔2012〕356号县级配套资金88 701.25元;(10)牟财建〔2013〕62号中央专项资金 8 000 000元;(11)牟财预〔2013〕125号县级配套资金81 056.25元;(12)牟财预〔2013〕250号县级配套资金82 857.5元;(13)牟财预〔2013〕403号县级配套资金82 857.5元;(14)牟财预〔2013〕521号县级配套资金81 956.88元;(15)牟财预〔2014〕72号县级配套资金81 056.25元;(16)牟财建〔2014〕78号州级配套资金300 000元;(17)牟财预〔2014〕209号县级配套资金82 857.5元;(18)牟财预〔2014〕407号州级配套资金 830 000元;(19)牟财建〔2015〕99号省级配套资金1 200 000元;(20)牟财建〔2015〕197号县级配套资金30 000元;(21)牟财预〔2017〕292号地方政府债券置换转贷资金50 000元。 2.资金收入到位情况:截至2017年12月31日,牟定县县城生活垃圾处理工程资金到位合计32 401 343.13元,其中:(1)中央专项资金16 000 000元;(2)省级配套资金13 610 000元(建设资金13 180 000元,前期工作经费430 000元);(3)州级配套资金2 130 000元;(4)县级配套资金611 343.13元(前期工作经费30 000元,还贷款利息专项资金581 343.13元);(5)地方政府债券置换转贷资金50 000元。 3.支出情况:截至2017年12月31日,牟定县县城生活垃圾处理工程(一标段)及进场道路工程支出合计9 016 300元,其中:支付牟定县县城生活垃圾处理工程(一标段)工程款6 503 000元(主体工程6 456 507.61元,管理临时用房46 492.39元);支付牟定县县城生活垃圾处理场进场道路工程款2 513 300元(主体工程2 500 000元,进场道路招标代理费10 000元,进场道路招标信息服务费3 300元)。 4.应付账款1 421 981.67元(应付曲靖市金江建筑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一标段工程款962 234.9元,应付牟定县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进场道路工程款459 746.77元)。 (四)投资完成及交付使用资产情况 牟定县县城生活垃圾处理工程(一标段)及进场道路工程完成总投资10 438 281.67元,其中:牟定县县城生活垃圾处理工程(一标段)完成总投资7 465 234.9元,进场道路工程完成总投资 2 973 046.77元(建安工程投资2 959 746.77元,招标代理费投资10 000元,招标信息服务费投资3 300元)。 (五)审计总体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牟定县县城生活垃圾处理工程(一标段)及进场道路工程基本能执行建设程序,但审计也发现工程项目多结算工程价款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多结算工程价款819 109.85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审计发现问题,牟定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 (一)对施工单位多计工程价款819 109.85元的问题,责令牟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整改。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牟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收到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书后,高度重视审计意见,审计发现的问题已整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