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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定县新桥镇抗旱应急水源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结果公告

日期:2019年02月01日   作者:   来源:县审计局    点击:[]

牟定县审计局

审计结果公告

MOUDINGXIAN SHENJIJU

SHENJI JIEGUO GONGGAO

2018年第36号

(总第545号)

牟定县审计局办公室

牟定县新桥镇抗旱应急水源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结果公告

一九年二月一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云南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13号)及牟定县人民政府的委托,牟定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于2018年9月7日至2018年10月8日,对牟定县新桥镇抗旱应急水源工程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评价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基本情况

牟定县新桥镇抗旱应急水源工程由楚雄欣源水利水电勘察设计有限责任公司进行设计,云南惟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组织招标,云南滇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施工监理,中标单位为云南腾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标价为4 419 310.25元,工程于2016年3月27日开工,2018年5月30日完工,工程于2018年9月14日由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验收合格后,移交使用,工程竣工后经牟定县水务局与施工单位自行编制结算,结算价为 5 438 935.97元。工程采用《水利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2)、《云南省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试行)》(云水规计〔2005〕116号)及楚雄州现行的配套政策进行结算。

2.项目建设管理情况

(1)招标投标制执行情况

牟定县新桥镇抗旱应急水源工程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的备案手续和招投标手续。

(2)工程监理制度执行情况

牟定县新桥镇抗旱应急水源工程按照相关规定与云南滇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了施工监理合同,并履行了相关的工程监理手续。

(3)合同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牟定县新桥镇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承包范围包括设计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内的立项内容。

(二)投资批复情况

牟定县新桥镇抗旱应急水源工程经楚雄彝族自治州水务局批准,楚水防汛〔2015〕40号批复,项目概算总投资591.09万元。

(三)财务收支情况

1.资金来源情况

截至2018年9月12日,牟定县新桥镇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建设项目资金来源合计6 083 600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5 300 000元(牟财农〔2016〕22号),州级配套资金175 800元(牟财农〔2016〕147号),县级配套资金607 800元(牟财预〔2016〕69号)。

2.资金收入及到位情况

截至2018年9月12日,牟定县新桥镇抗旱应急水源工程项目到位资金合计6 083 600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5 300 000元,州级补助资金175 800元,县级配套资金607 800元。

3.资金支出情况

截至2018年9月12日,牟定县新桥镇抗旱应急水源工程资金支出合计4 723 413.06元,其中:支付工程款4 299 948.64元(支付云南滕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4 299 948.64元);待摊投资 422 228.52元,其中:勘察设计费148 100元,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费123 280.44元,监理费74 800元,管理费76 048.08元(交通费 7 790元,公务接待费7 239.30元,会议费2 393.60元,办公费7 376.20元,差旅费41 415元,宣传费3 200元,劳务费15 020元,房租费11 200元,评审费6 000元,邮电费1 558元,银行利息冲减27 144.02元);其他投资1 235.9元。

4.结存资金1 360 186.94元。

5.应付款合计1 118 765.72元(应付建筑工程款1 117 715.72元,应付档案整理费1 050元)。

6.结余资金:241 421.22元。

(四)投资完成及交付使用资产情况

经审计,牟定县新桥镇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完成总投资 5 842 178.78元,其中:建安工程投资5 417 664.36元,待摊投资423 278.52元(勘察设计费148 100元,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费 123 280.44,监理费74 800元,管理费76 048.08元,项目档案整理费1050元),其他投资1 235.9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牟定县新桥镇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基本能履行建设程序,财务管理基本规范,但审计也发现工程多结算工程价款的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和处理意见

(一)多结算工程价款21 271.6元。

牟定县新桥镇抗旱应急水源工程送审结算价5 438 935.97元审计核减21 271.6元,审定造价5 417 664.36。审计结果已经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共同签字认可,审计核减工程造价的主要原因是部分工程多计工程量。

以上多结算工程价款,违反了《全国2002水利定额》、《云南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试行)》(云水规计〔2005〕116号)及与之配套的费用定额等的规定。

根据审计署、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经贸委、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布的《建设项目审计处理暂行规定》(审投发〔1996〕105号)第十四条:“工程价款结算中多计少计的工程款应予调整……”的规定,对施工单位多计工程款21 271.6元的问题,责令牟定县水务局进行整改。

(二)项目资金结余241 421.22

截至2018年9月27日,牟定县新桥镇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已实施完毕,项目资金结余241 421.22元。

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制度规定切实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的通知》(财办〔2011〕19号)“三、强化预算编制和执行管理……对部门结转资金,要督促部门加快支出进度;对跨预算年度的延续项目,要根据项目结转资金情况和年度资金需求情况统筹安排年度预算;非延续项目超过预算确定期限一年以上尚未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项目结束、终止形成的结余资金,要商有关部门收回总预算或调整安排用于其他亟需安排的项目”的规定,责成牟定县水务局将项目结余资金241 421.22元上缴县财政。

四、审计建议

(一)规范账务处理,确保记账凭证与原始凭证的一致性。

(二)牟定县水务局应加强对项目管理费支出的管理,严格控制管理费使用范围。

五、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牟定县水务局在收到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书后,高度重视审计意见,审计发现的问题正在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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