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第31号
(总第670号)
牟定县审计局办公室
牟定县一级预算单位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
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结果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六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和第二十七条规定,牟定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1年3月17日至6月11日,采取数据集中分析和现场核查相结合的方式,对牟定县一级预算单位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评价
(一)部门预算情况
对全县一级预算单位进行审计数据分析,发现30个单位存在问题疑点。牟定县财政局2020年度下达30个单位预算总额为36421.80万元,其中:年初批复预算(一般公共预算)30176.29万元,县级专项支出经费安排6299.78万元,追减调整预算54.27万元。
(二)部门决算情况
存在问题疑点的30个县级一级预算单位(本级)2020年度决算报表显示:年初结转和结余19908.20万元,总收入102747.91万元,总支出101116.43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1539.68万元。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牟定县一级预算单位2020年度预算执行总体情况正常,预算执行及财政资金管理基本规范,会计核算基本能真实反映本部门年度预算收支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但通过数据分析,仍有30个一级预算单位2020年度在国有资产管理、个人所得税清缴、零余额账户年末余额、应缴财政专户款、无偿调拨净资产、大额提取和支出现金、津补贴发放方面存在疑点数据。经审计对疑点的核实,部分单位存在未及时上缴专项资金结余、应列未列固定资产2个方面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未及时上缴专项资金结余173 994.61元;
(二)应列未列固定资产51 151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牟定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出具了专项审计调查报告。审计处理情况如下:
(一)关于未及时上缴专项资金结余173 994.61元的问题,责成牟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专项资金结余173 994.61元上缴县财政。
(二)关于应列未列固定资产51 151元的问题,责成存在该问题的3个县级一级预算单位将应列未列的固定资产51 151元补记入账,增加“固定资产”,达到账实相符。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县审计局建议:
(一)制定和完善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等支出标准,各预算单位应严格按项目和进度执行预算,增强预算约束力,切实提高预算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预算执行效率。
(二)建立健全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建立规范资金管理的长效机制,对专项资金的使用应该做到事前控制、事中监督、事后问效,确保专项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和高效性。
(三)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管理,把资产的完整、保值增值作为重点,建立健全资产管理体系,完善资产管理、使用、处置制度,保证单位资产账实相符,提高国有资产管理水平。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上述查出的问题,牟定县审计局已依法作出了处理。截至2021年7月27日,审计查出的2个方面的问题,各责任主体高度重视,均已按照审计处理意见进行了整改,整改率为100%。
审计建议采纳情况:此次审计提出建议3条,各被审计单位均已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