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第33号
(总第672号)
牟定县审计局办公室
牟定县青龙初级中学改扩建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七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受牟定县人民政府委托,牟定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1年1月5日至6月9日,对牟定县青龙初级中学改扩建项目(以下称“该项目”)进行了竣工决算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评价
该项目于2019年4月20日开工建设,2019年10月25日由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验收,竣工验收后交付使用,建设项目质量评定为合格工程。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项目支出合计596.34万元,其中:工程款支出559万元,待摊投资支出37.34万元。该项目账面反映完成投资669.93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投资632.59万元,待摊投资37.34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该项目会计资料和工程结算资料基本真实反映了工程财务状况及工程建设情况。在建设管理中,基本执行了项目审批制、法人制、工程监理制等建设管理制度。但也存在多计工程价款、中介服务事项未进中介超市公开选取、部分工程项目办理虚假地勘及图审手续、项目超投资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多计工程价款45.61万元。
(二)中介服务事项未进中介超市公开选取。
(三)部分工程项目办理虚假地勘及图审手续。
(四)超投资计划111.93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审计发现问题,牟定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部分问题移送主管部门处理。对多计工程价款45.61万元的问题,责成牟定县青龙初级中学对本次审计发现的多计工程价款依法依规予以纠正,对已经支付的多计工程价款应收回,未支付的多计工程价款不得再支付;对中介服务事项未进中介超市公开选取的问题,牟定县青龙初级中学今后应严格执行《关于加强全州投资审批中介超市建设运行和管理的通知》(楚政服联发〔2016〕2号)的有关规定,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对部分工程项目办理虚假地勘及图审手续和超投资计划111.93万元的问题,移送牟定县教育体育局处理。
针对审计发现问题,牟定县审计局建议,牟定县青龙初级中学应按照合同约定结清应付款项,及时调整相关会计账目。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牟定县青龙初级中学在收到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书后,已按照审计结果调整了工程价款及会计账目,移送牟定县教育体育局处理的2个问题,牟定县教育体育局已对当事人作出处理。提出的审计建议已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