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第37号
(总第676号)
牟定县审计局办公室
牟定县财政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
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三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规定,牟定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于2021年3月9日至4月20日对牟定县财政局(以下简称县财政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评价
县财政局是牟定县人民政府直属工作部门,内设18个职能股室;核定人员编制33人(行政22人,事业8人,工勤3人),2020年末实有49人(公务员39人,事业8人,工勤2人);核定车辆编制1辆,实有1辆。
审计结果表明,县财政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报、预算执行及财政资金管理基本规范,会计核算基本能真实反映本部门年度预算收支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但还存在违规报销差旅费、“三公经费”超预算支出、无预算支出资金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违规报销差旅费0.15万元
(二)“三公经费”超预算支出10.30万元
(三)无预算支出资金16.94万元
(四)往来款未及时清理,长期挂账
(五)公务接待管理不规范金额1.52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牟定县审计局已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违规报销差旅费0.15万元的问题,责成县财政局向相关人员全额收回上缴省财政,并将上缴款项缴款书报送我局备查;对“三公经费”超预算支出10.30万元的问题,责成县财政局今后应严格执行预算,不得超预算支出“三公经费”和无预算列支各项资金;对无预算支出资金16.94万元的问题,责成县财政局今后应严格执行预算,不得无预算列支各项资金;对往来款未及时清理,长期挂账的问题,责成县财政局尽快组织人员进行清理。对“其他应收款”应尽快查清原因,属借款的应尽快清理归还,属拨付未报账的资金应清理督促限时报账,属确实无法支付和收回的应清理核销,依法妥善作出处理,并将往来款清理情况报我局备查;对公务接待管理不规范金额1.52万元的问题,责成县财政局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执行牟定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按规定报销公务接待费用,杜绝上述问题再次发生。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牟定县审计局建议:一是严格执行《牟定县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对于超标准、超范围的差旅费一律不予报销,不得多渠道报销。二是规范部门预算管理,进一步细化年初预算,加强预算指标系统信息,不得超预算支出“三公经费”和无预算列支各项资金,不断强化预算约束。三是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杜绝无函及异地接待;认真清理往来款科目,对于会计科目年末余额出现负数、长期挂账未冲销等问题,应查明原因并进行账务调整处理。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县财政局整改如下:对违规报销差旅费0.15万元的问题,县财政局已于2021年7月6日上缴省财政;对“三公经费”超预算支出10.30万元和无预算支出资金16.94万元的问题,县财政局已采纳了审计建议,在今后工作中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相关规定严格预算执行;对往来款未及时清理,长期挂账的问题,截至10月25日县财政局已核销其他应收款28.21万元,应付账款0.15万元;对公务接待管理不规范金额1.52万元的问题,县财政局已采纳了审计建议,在今后公务接待中将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相关规定。
牟定县审计局提出的3条审计建议,牟定县财政局已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