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第38号
(总第677号)
牟定县审计局办公室
牟定县2019年1月至2020年7月脱贫攻坚
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结果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一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经中共牟定县委审计委员会批准,牟定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0年9月7日至12月8日,对牟定县2019年1月至2020年7月脱贫攻坚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评价
牟定县是国家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滇西边境山区片区县。2019年以来,牟定县落细落实脱贫攻坚“四个不摘”政策要求,建档立卡贫困户达标脱贫出列345户954人,脱贫成效考核位居全省“好”的等次;截至2020年7月,尚有建档立卡贫困户69户177人,贫困发生率0.12%,全部达到“两不愁三保障”退出标准,于2020年10月动态管理后全部有序退出销号清零;2020年8月,顺利通过了国家脱贫攻坚普查“大考”。2019年1月至2020年7月底,全县共筹集各类扶贫资金56697.87万元,累计支出42750.54万元,上缴资金1310.32万元;截至2020年7月底,结存结转资金12637.01万元,其中:县级财政及有关主管部门结存结转资金8647.96万元,各乡镇结存结转资金3989.05万元。本次审计共抽查扶贫项目173个,截至2020年12月4日,已完工162个,在建11个。
审计结果表明,牟定县脱贫攻坚在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危房改造、产业扶持等方面成效显著。但审计也发现,县扶贫办在脱贫攻坚政策落实、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扶贫项目建设运营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加以改进和规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脱贫攻坚政策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
超标准收取工程质量保证金1150369.71元
(二)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
1.专项资金结余未上缴财政905504.72元
2.应列未列固定资产36700元
3.拨付脱贫攻坚资金列“其他应收款”未及时报账核销10 902 849.80元
(三)扶贫项目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1.部分项目未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完工:5个乡镇及1个部门组织实施的11个脱贫攻坚项目未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完工,其中:共和镇3个、凤屯镇3个、江坡镇、蟠猫乡1个、戌街乡1个、县水务局牟定县小土锅箐水库工程建设项目。
2.部分项目完工后未及时办理验收和结算手续:4个乡镇及1个部门组织实施的18个项目完工后未及时办理验收和结算手续。其中:蟠猫乡3个、共和镇2个、新桥镇3个、江坡镇4个、县水务局组织实施的6个。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牟定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书。对超标准收取工程质量保证金 1150369.71元的问题,责成共和镇、凤屯镇、戌街乡、新桥镇、安乐乡、县水务局退还相关企业;对专项资金结余未上缴财政 905504.72元的问题,责成共和镇、新桥镇、蟠猫乡、戌街乡政府以及县水务局上缴县财政国库;对应列未列固定资产36700元的问题,责成蟠猫乡政府将应列未列固定资产36700元补记入账;对拨付脱贫攻坚资金列“其他应收款”未及时报账核销10 902 849.80元的问题,责成凤屯镇、江坡镇、戌街乡、蟠猫乡督促项目主管部门和财务部门尽快报账核销已拨未报账资金;对部分项目未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完工的问题,责成共和、凤屯、江坡镇和蟠猫、戌街乡以及牟定县水务局应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确保项目尽快完工;对部分项目完工后未及时办理验收和结算手续的问题,责成蟠猫乡和共和、新桥、江坡镇以及县水务局对完工的项目及时办理验收和结算手续。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牟定县审计局建议:
(一)强化扶贫项目管理。加强项目工程监管,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加大项目建设质量监督,严格验收程序,确保工程质量过得硬、资金安全平稳运行、产业扶贫项目效益最大化。
(二)强化扶贫资金监管。严格按扶贫政策和规定用途管理使用资金,加大资金分配拨付、报账结算、效益目标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扶贫资金安全。加大对各部门、各乡镇结存资金的清理,对扶贫资金结存大、报账不及时、往来款项长期挂账等问题,采取有力措施进行整改,盘活扶贫资金,确保扶贫资金发挥预期效益,有效防范资金使用风险。
(三)加强财经法规学习。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收取工程质量保证金,杜绝超标准收取工程质量保证金或不按施工合同约定收取工程质量保证金的情况发生。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审计报告发出后,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和有关单位及乡镇高度重视,及时认真整改。截至2021年3月15日,对超标准收取工程质量保证金1150369.71元的问题,共和镇、凤屯镇、戌街乡、新桥镇、安乐乡、县水务局在审计期间已整改完毕,已把多收取的工程质量保证金退还了相关企业;对专项资金结余未上缴财政 905504.72元的问题,共和镇、新桥镇、蟠猫乡、戌街乡政府以及县水务局已如数上缴了县财政国库;对应列未列固定资产36700元的问题,蟠猫乡人民政府已补记入账;对拨付脱贫攻坚资金列“其他应收款”未及时报账核销10 902 849.80元的问题,凤屯镇、江坡镇、戌街乡、蟠猫乡已督促项目主管部门和财务部门完成了报账核销工作;对部分项目未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完工的问题,共和镇、凤屯镇、江坡镇和蟠猫乡、戌街乡以及县水务局已加快项目实施进度,且项目已完工;对部分项目完工后未及时办理验收和结算手续的问题,蟠猫乡和共和镇、新桥镇、江坡镇及县水务局对完工的项目已及时办理了验收和结算手续。此次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已整改完毕。
本次审计提出建议3条,牟定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和有关单位及乡镇均已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