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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和镇南山寺滑坡不稳定斜坡治理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结果(2022年第15号)

日期:2022年03月21日   作者:   来源:牟定县审计局    点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牟定县审计局于2021年6月17日至11月25日,对共和镇南山寺滑坡不稳定斜坡治理工程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评价

该项目合同2014年12月15日开工,2015年4月30日竣工,2020年4月16日组织初步验收,9月29日组织最终验收,工程质量合格。

截至2021年5月31日,项目到位资金212.90万元,支出212.90万元(工程款109.65万元,待摊费用41.59万元,其他支出61.66万元)。账面反映完成投资185.34万元(建筑安装工程141.30万元,待摊投资44.04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该项目会计资料和工程结算资料基本真实的反映了工程财务状况及工程建设情况。在建设管理中,基本执行了项目审批制、法人制、工程监理制等建设管理制度。但也存在多计工程价款、违规发放津补贴、挤占挪用项目建设资金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多计工程价款0.81万元。

(二)违规发放津补贴0.40万元。

(三)挤占挪用项目建设资金0.20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审计发现问题,牟定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对多计工程价款0.81万元的问题,责令牟定县自然资源局对本次审计发现的多计工程价款依法依规予以纠正,对已经支付的多计工程价款应收回,未支付的多计工程价款不得再支付;对违规发放津补贴0.40万元的问题,责令牟定县自然资源局收回违规发放津补贴上缴省财政;对挤占挪用项目建设资金0.2万元的问题,责令牟定县自然资源局收回被挤占项目建设资金上缴省财政。

针对审计发现问题,牟定县审计局建议,牟定县自然资源局应及时结清应付款项,并调整相关会计账目。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牟定县自然资源局在收到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书后,已按照审计结果调整了工程价款及会计账目,并于2021年12月13日将收回的违规发放津补贴0.40万元及被挤占挪用的项目建设资金0.20万元上缴省财政;审计建议均已被采纳。


牟定县审计局

2022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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