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牟定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2年1月4日至3月18日,对牟定县乡村振兴局(以下简称县乡村振兴局)组织规划实施的2021年度沪滇扶贫协作项目资金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评价
上海批复牟定县2021年沪滇扶贫协作项目13个,资金2 839万元,其中:市级项目8个,资金2 674万元;区级项目3个,资金110万元;镇村级项目2个,资金55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13个项目已全部完工,资金全部拨付完毕,其中:9个产业发展配套基础设施项目资金2 524万元,2个社会事业房屋建设项目资金290万元,1个培训项目资金20万元,1个农村基础设施路面硬化项目资金5万元。除1个培训项目外,其余12个项目由乡镇组织实施,并通过县级验收。
审计结果表明,2021年度沪滇扶贫协作项目如期建设,建设内容真实,项目资金拨付及时,能真实反映项目财务收支情况。此次仅对项目资金收支情况及项目建设内容完成情况进行审计,对项目工程量未核实,故对工程量不作评价。
二、审计建议
牟定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并提出审计建议:一是严格执行《上海市对口支援云南省项目管理办法》,需要调整修正的建设内容,应严格按照相关程序报批,项目完工后应按相关规定及时报账;二是严格项目规划验收,发挥项目效益。项目实施前应认真规划,避免项目实施过程中频繁修正项目建设内容;实施完毕后,各相关单位应及时组织专家和有关人员,对照立项审批内容严格验收并及时办理竣工结算,尽快发挥项目效益。
三、审计建议采纳情况
针对本次审计提出的2条建议,县乡村振兴局已采纳。
牟定县审计局
2022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