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定县人民政府
首页 >> 部门信息公开 >> 牟定县医疗保障局 >> 其他信息 >> 正文

牟定县人民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政处罚公示

日期:2024年12月27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牟定县医疗保障局
行政处罚案件名称 牟定县人民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牟医保处罚〔2024〕002号
违法事实 2024年7月12日,县医保中心委托第三方检查发现问题处理意见移交我局,经我局领导批准立案调查。经调查,牟定县人民医院在2022年10月至2023年10月期间,存在重复收费、分解收费、超标准收费、不实收费的违规问题,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7831.5元。造成医保基金损失6251.13元。当事人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违反诊疗规范过渡诊疗、过度检查、分解处方、超量开药、重复开药品或者提供其他不必要的医药服务;第(三)项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第(七)项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其他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
处罚类别 行政处罚
处罚内容 本局责令牟定县人民医院改正违法行为,退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7831.5元,并处造成医保基金损失金额1倍的罚款6251.13元。
罚款金额(元) 6251.13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违法财物的金额(元) 0
处罚机关 牟定县医疗保障局
处罚决定日期
2024年9月17日
公示截止日期 2025/3/25
数据来源单位 牟定县医疗保障局


上一条:牟定共和镇新甸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政处罚公示
下一条:牟定县中医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政处罚公示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