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救济渠道
(一)当事人享有的权利:陈诉申辩权利、听证权利、行政复议权利、行政诉讼权利、国家赔偿等权利;
(二)救济途径:
向作出行政行为的执法机构申请进行听证、陈诉申辩;
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牟定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元谋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二、投诉举报方式
(一)电话投诉:12328、0878-5211688;
(二)来信来访举报。地址:牟定县共和镇万寿路牟定县交通运输局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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