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定振鑫石化有限公司新桥加油站于2024年5月13日向本机关提交的《牟定振鑫石化有限公司新桥加油站取水许可申请》审批,本机关受理后,经依法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于2024年5月13日作出了关于准予牟定振鑫石化有限公司新桥加油站取水许可的行政许可决定,取水地点:牟定县新桥镇马厂村委会马厂村零公里,水源类型:地下水,许可期限五年(2024年5月13日至2029年5月12日),年取水量0.38万m3,取水用途:应急消防备用和绿化用水,现予以公开。
牟定县行政审批局
2024年5月15日
注:行政许可决定的公开方式可以采取网络、公告公示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