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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定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答复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66号建议的函

日期:2022年07月19日   作者:   来源:牟定县发展和改革局    点击:[]

刘艳丽代表:

你在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解决桃园村委会桃欣村道路硬化和场地建设后续工程”的建议,于2022年1月22日交由我单位办理,现答复如下:

桃园村委会桃欣村即安乐乡桃园村委会阳火冲集中安置区,是我县12个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之一,属脱贫攻坚期间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目前安置搬迁群众48户194人(其中:易地扶贫搬迁9户27人)。

阳火冲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通过脱贫攻坚期间的建设,安置区搬迁群众“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都已达标。你提出的“村道路硬化和场地建设后续工程”的建议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召开专题办公会议进行了研究,并交易地扶贫搬迁股具体办理。

易地扶贫搬迁股收到建议后及时与你取得联系,根据你们实地测算数据向州发改委报送了投资额70万元的“牟定县安乐乡阳火冲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后续配套基础设施项目”,经项目追踪显示,项目已进入省发改委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项目库。接下来我局将积极向省州发改委汇报衔接,争取该项目早日落地见效,补齐阳火冲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基础设施短板,增加搬迁群众福祉。

刘艳丽代表,你提出的建议充分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人民代表为人民的宗旨,衷心感谢你一直以来对我局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牟定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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