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定县人民政府
首页 >> 部门信息公开 >> 牟定县林业和草原局 >> 其他信息 >> 正文

使用林地公示

日期:2024年04月12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牟定县共和镇庆丰村委会石垭口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需永久占用集体林地,根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第35号)的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使用林地单位:牟定县共和镇人民政府

二、拟使用林地项目名称:牟定县共和镇庆丰村委会石垭口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

三、拟使用林地用途:活动场地、综合性活动室。

四、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我县共和镇庆丰村委会石垭口李家村民小组集体林地范围内。

五、拟使用林地的范围及面积:该项目拟占用林地的范围以《牟定县共和镇庆丰村委会石垭口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中使用林地现状图为准;拟占用林地属于我县共和镇庆丰村委会石垭口李家村民小组集体林地面积0.0700公顷。

六、拟使用林地上林木情况:该项目建设涉及采伐活立木蓄积1.2m3,采伐树种为桉树、其他阔、无患子、栎类、桃树、柳树、梨树、李子树。

七、拟使用林地的权属:经调查核实确认,拟使用林地属于共和镇庆丰村委会石垭口李家村民小组集体所有和管理使用。

八、拟使用林地补偿情况:本项目的林地林木补偿费及安置补助费用由牟定县共和镇人民政府与共和镇庆丰村委会石垭口李家村民小组签订林地林木补偿费及安置补助费协议。

以上内容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4月17日至2024年4月23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牟定县林业和草原局森林资源管理股反映。联系电话:0878—6037061、0878—5211009。

牟定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4年4月12日

上一条:拟使用林地公示
下一条:使用林地公示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