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定县共和镇乡村振兴软籽石榴种植运营数字一体化产业园项目需永久占用集体林地,根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第35号)的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使用林地单位:云南牟定振丰农业有限公司
二、拟使用林地项目名称:牟定县共和镇乡村振兴软籽石榴种植运营数字一体化产业园项目
三、拟使用林地用途:新建管护房、冷库、仓库、进场道路。
四、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我县共和镇牟尼村委会下村村民小组的集体林地内。
五、拟使用林地的范围及面积:该项目拟使用林地的范围以《牟定县共和镇乡村振兴软籽石榴种植运营数字一体化产业园项目使用林地现状调查表》中拟使用林地现状图为准;拟永久占用集体林地面积0.3715公顷。
六、拟使用林地上林木情况:需采伐林木68株,主要树种为石榴。
七、拟使用林地的权属:根据云南楚佳林业服务有限公司调查核实确认,该项目拟使用林地属于共和镇牟尼村委会下村村民小组集体所有和管理使用。
八、拟使用林地补偿情况:该项目的林地林木补偿费及安置补助费用由云南牟定振丰农业有限公司与共和镇牟尼村委会下村村民小组签订林地、林木补偿费及安置补助费协议。
以上内容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4月9日至2024年4月15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牟定县林业和草原局森林资源管理股反映。
联系电话:0878—6037061、0878—5211009。
牟定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