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定县胜辉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新建年产100万吨机制砂(水洗砂)生产线建设项目需征收集体林地,根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第35号)的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使用林地单位:牟定县胜辉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二、拟使用林地项目名称:牟定县胜辉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新建年产100万吨机制砂(水洗砂)生产线建设项目
三、拟使用林地用途:安全平台、办公区、采石区、产成品堆放区、道路、附属设施建设项目、钢结构标准化厂房、生产水地、生活水地、原料堆放区。
四、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我县安乐乡新田村委会小力石村民小组和戌街乡铁厂村委会长箐村民小组集体林地内。
五、拟使用林地的范围及面积:该项目拟使用林地的范围以《牟定县胜辉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新建年产100万吨机制砂(水洗砂)生产线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中拟使用林地现状图为准;拟征收集体林地面积9.0447公顷。
六、拟使用林地上林木情况:活立木蓄积76立方米,主要树种为云南松、栎类。
七、拟使用林地的权属:根据云南庚优林业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调查核实确认,该项目拟使用林地属于安乐乡新田村委会小力石村民小组和戌街乡铁厂村委会长箐村民小组集体所有和管理使用。
八、拟使用林地补偿情况:该项目的林地林木补偿费及安置补助费用由牟定县胜辉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与安乐乡新田村委会小力石村民小组和戌街乡铁厂村委会长箐村民小组签订林地、林木补偿费及安置补助费协议。
以上内容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1月5日至2024年1月11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牟定县林业和草原局森林资源管理股反映。
联系电话:0878—6037061、0878—5211009。
牟定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4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