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依据
《关于印发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总体方案的通知》(发改西部〔2014〕1772号)、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林业厅农业厅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实施方案的通知》 (云发改西部〔2015〕46号)
二、实施范围
25度以上非基本农田坡耕地。
三、补助政策
每亩补助 1600元,分三次下达,第一年补助900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种苗造林费 400元/亩,中央财政专项投资现金补助 500元/亩;第三年现金补助 300元/亩;第五年现金补助 400元/亩。
上一条:牟定县林业和草原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第56号 下一条: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政策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