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录遗漏人员户口,指超过十六岁未落户人员(包括超计划生育、非婚生育的人员)。
需提交以下材料:
⑴书面申请;
⑵《出生医学证明》或《DNA亲子鉴定证书》;
⑶父母《居民户口簿》;
⑷父母《结婚证》或父母《离婚证》、《离婚协议》、《法院调解书》;
⑸《社区(责任区)民警调查报告》;
⑹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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