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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定县乡村振兴局组织机构

日期:2023年05月12日   作者:柳文杰   来源: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点击:[]

牟定县乡村振兴局组织机构

一、组织机构

(一)办公室

工作职责:负责办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组织协调机关各项业务,承担机关文电、会务、接待、公车调度、信息、宣传、机要、保密、印鉴、档案管理、政务服务、政务公开、职工考勤、来信来访、网络安全等工作;负责办机关预决算、固定资产账务管理、财会、节能减排、内部财务审计及整改等工作;负责机关单位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及老干部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有关脱贫攻坚提案办理、12317扶贫热线和12345政府热线办理等工作;负责上级和本机关文件、会议决定事项、工作决策和部署、领导指示的督办、检查、落实和反馈;协助办领导处理突发、重大事件;负责单位安全保卫和后勤保障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联系电话:0878-5211225

(二)计划产业股

拟订全县扶贫开发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扶贫开发项目管理办法,组织扶贫项目的规划编制、实施、监管和绩效评价;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扶贫资金使用分配方案和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指导、检查和监督扶贫资金的使用;组织开展财政扶贫项目资金绩效评价;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资产性收益扶贫和涉农资金整合等工作;负责产业扶贫政策制定、实施及扶贫产业发展工作;负责边远民族贫困地区深度贫困脱贫发展项目的规划、上报、审批和组织实施工作;负责组织指导督促乡镇扶贫项目库建设,落实扶贫项目、资金公告公示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及扶贫项目、资金审计及整改工作;负责统筹协调各行业部门落实行业扶贫责任和目标任务,督促指导行业扶贫政策落实,开展行业扶贫工作成效考评及扶贫项目资金监测录入工作;负责光伏扶贫项目建设用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878-5211228

(三)金融外资股

负责统筹协调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扶贫;负责制定金融扶贫项目资金计划、统计监测绩效考评工作;负责扶贫到户小额信贷及贫困村扶贫互助资金的组织实施、协调、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联系协调贫困地区社会扶贫开发工作,组织动员非公企业、社会团体等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开发;负责中央、省、州、县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定点扶贫和东西部对口扶贫协作协调和联络服务工作,协助对口帮扶单位制定帮扶规划、年度计划,督促指导对口帮扶资金和项目推进,负责指导、协调、管理、考核对口帮扶单位和省、州、县级单位定点扶贫、驻村工作队员选派、培训、管理、考核工作。负责引进、协调和组织外资扶贫项目的实施,督查、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接收、管理各种社会扶贫捐赠,组织开展“互联网+”社会精准扶贫;负责指导贫困地区开展科技扶贫、旅游扶贫、电商扶贫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878-5211579

(四)监测考评股

负责研究提出全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和政策的建议;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有关计划,组织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督查考核,防止返贫致贫动态监测帮扶、工作成效评估检查;负责牵头督促检查国家、省、州、县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及各级各类巡视、巡察、督查、检查、考核发现问题整改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全县脱贫人口和易返贫致贫对象帮扶信息监测工作,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数据统计、审核、发布、分析工作;负责防返贫监测数据平台和推进乡村振兴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全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档案管理工作,收集整理并建设相关工作音像、图文资料库;负责全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乡村振兴政策、干部和业务培训等工作;负责统筹指导全县涉贫舆情的处置和引导等工作;负责脱贫人口劳动力转移培训及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负责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建档立卡脱贫户在校学生“雨露计划”审核工作;负责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帮扶车间认定工作;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脱贫人口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农村危房改造政策拟订、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及考评和房屋信息情况录入工作。

联系电话:0878-52115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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