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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定县林业和草原局政策解读制度

日期:2020年11月24日   作者:   来源:牟定县林草局    点击:[]

为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切实提高社会公众对政府政策和政府规章的知晓度,加深公众对林草工作的理解,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解读范围。本局代县委、县政府起草的有关林草工作规范性文件,以县林草局名义出台的重要政策文件等,均应及时进行解读。

第二条 解读形式。政策解读可通过各股室(站所)负责同志撰稿解读、专家解读、政策问答、媒体专访等解读形式。同时,发挥政府网站、电视电台、新闻报纸、政务微信等重要载体作用。积极探索运用新技术和新媒体,创新、拓展社会公众喜闻乐见的解读形式,扩大传播范围和受众面。并注重运用客观数据、生动实例、图表、图解、视频等方式,进行形象化、通俗化解读,使政策解读传播可视、可读、可感。

第三条 公开平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政策文件解读材料公开的第一平台。凡需进行解读的,其解读材料一律通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第四条 职责分工。局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解读人”,带头深入解读林业和草原政策法规。局办公室牵头负责政策解读工作,并负责解读内容更新、解读机制跟进与完善等工作,协调、督促局机关各职能股室(站所)及时报送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各股室(站所)是政策解读的主体,负责编制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拓深解读内涵,提升解读效率,回应社会关切。

第五条 工作流程。具体按以下程序组织实施:

(一)各股室(站所)在起草规范性文件时,必须同步谋划并组织起草解读方案。解读方案一般应揭示政策背景、抓住政策重点、解释政策新意、满足群众关注,避免搞文件压缩版解读。

(二)解读方案经分管领导审核、局主要领导审批签发后,作为拟制发文件的附件,同规范性文件一并报送局办公室,不附解读材料的文件,办公室原则上不予审核通过。

(三)局办公室根据规定和程序,及时将规范性文件及解读方案报送相关部门审查合格后印发。

(四)局办公室应在该文件正式印发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解读材料提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在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发布。

第六条 队伍建设。要根据工作需要,组建本局政策解读的专业队伍,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权威性和有效性,让人民群众“听得懂”“信得过”。

第七条 考核管理。将政策解读工作情况纳入各股室和个人年度考核,严格进行考核奖惩。

第八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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