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定县人民政府
首页 >> 部门信息公开 >> 牟定县财政局 >> 专项资金管理 >> 正文

牟定县财政局关于下达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2023-2024年冬春救助资金)的通知

日期:2024年01月30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牟定县应急管理局:

根据《楚雄州财政局楚雄州应急管理局关于下达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2023-2024年冬春救助资金)的通知》(楚财资环〔2023〕129号),现将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2023-2024年冬春救助资金)316.14万元下达给你局(具体内容及支出预算科目详见附件1)。此款,收入列入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6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同时,提出以下要求:

一、该资金与省、州、县(市)安排的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统筹使用,对冬春期间需救助受灾群众的口粮、衣被取暖等实际需求给予补助。财政、应急部门要密切协作,切实管好、用好资金,确保专款专用。原则上通过“一卡通”发放。要保障重点,按照受灾群众自救能力分类救助,不得平均分配或预留资金,不得以慰问金形式发放。

二、该资金列入直达资金管理。各级财政、应急部门要加强对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监督检查,对资金的分配、投向和使用等环节要认真审查、严格把关、追踪考核,发现问题必须立即纠正,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应急部门在收到本通知后10日内,认真细化填报绩效目标表上报州应急管理局,由州应急管理局审校后汇总上报应急管理厅。预算执行中,请严格按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2023-2024年冬春救助资金)科目分配表

2.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2023-2024年冬春救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牟定县财政局

2023年12月29日


下一条:牟定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天保工程及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