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财资环〔2021〕3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财政所、县林业和草原局:
根据《楚雄州财政局楚雄州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1年天保工程及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的通知》(楚财资环〔2021〕71号),现将2021年天保工程及省级生态效益补偿资金950.75万元(其中: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费641万元、管护费307.68万元、天保工程管护费2.07万元)下达给你们,具体金额、支出科目详见附件。请切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做到专款专用,规范资金核算,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同时,按照此次下达的资金绩效目标做好全过程绩效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管护费下达到县林业和草原局,由该局拨付到各管护责任单位,各乡镇要按照公益林及天保工程管护费管理使用的相关规定聘请护林员,做好森林资源管护,确保森林资源安全,并按季度考核及时足额兑现护林员工资。
二、请各乡镇严格按照《楚雄州财政局楚雄州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转发云南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楚财农〔2017〕214号)要求制定乡镇公益林补偿资金兑现方案,认真核实公益林林权权利人补偿面积,准确编制公益林补偿兑现花名册,并公示无异议后通过惠农一折(卡)通兑现公益林补偿资金。
三、请各乡镇在2021年11月30日前,按每亩10元的标准将补偿费及时足额兑付给林权权利人,切实保障林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并于2021年12月15日前将乡镇级补偿资金兑现方案、兑现花名册、审批表、兑付汇总表等电子文档及盖章齐全的纸质表册报送到县局草原与天然林管理股存档。
附件:1.牟定县2021年省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下
达明细表
2.牟定县2021年度省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及天保工程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3.牟定县2021年省级公益林补偿资金兑现花名册
4.牟定县2021年度公益林补偿资金兑现审批封面
5.牟定县2021年度公益林补偿资金兑付汇总表
牟定县财政局 牟定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1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