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单位:牟定县财政局
被评价单位(项目组织单位):牟定县青龙初级中学
项目责任单位和具体实施单位:牟定县青龙初级中学
被评价项目名称:牟定县2020年“青龙初级中学改扩建”项目
评价方式:委托评价
评价类型:阶段评价
评价机构:楚雄华振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起止时间: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评价报告时间::2021年11月30日
评估报告详情见文末附件。
上一条:牟定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第一批省级库区基金的通知 下一条:牟定县财政局 牟定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1年天保工程及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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