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财建〔2021〕50号
牟定县交通运输局:
根据《楚雄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预算(第一批)的通知》(楚财建〔2021〕82号)和《楚雄州交通运输局关于转下达交通运输部2021年交通运输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第二批)的通知》(楚交规划〔2021〕4号),以及《楚雄州交通运输局关于转下达楚雄州2021年交通安全工程项目建设计划的通知》(楚交路〔2021〕7号),现下达你局2021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预算2851万元(具体项目及金额详见附件)。此款,支出列入2021年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140601·车辆购置税用于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支出”,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50302·基础设施建设”;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31005·基础设施建设”。相关要求如下:
一、收到文件后,请切实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挤占、提留专项资金。
二、请严格按照《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21〕50号)相关要求,及时将资金落实到具体项目,及时形成实物工作量,及早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交通运输项目建议任务高质量完成,稳定有效投资。
三、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请在预算执行中认真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实施全过程预算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2021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预算(第一批)明细表
2.牟定县2021年交通运输局项目绩效目标表
牟定县财政局
2021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