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财资环〔2020〕2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林业和草原局:
根据《楚雄州财政局楚雄州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0年省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和2020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森林资源管护)的通知》(楚财资环〔2020〕61号),现将2020年省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1053.43万元(其中:管护费412.43万元、补偿费641万元)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1),同时下达绩效目标(详见附件2),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县林草局及各乡镇严格按照《楚雄州财政局楚雄州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转发云南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楚财农〔2017〕214号)及公益林管理的相关规定加强资金管理,专款专用,规范资金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根据《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应用省级公益林进一步区划落界成果的通知》(云林联发〔2020〕22号),各乡镇必须以2019年10月修编的《云南省牟定县年省级公益林区划落界成果报告》为依据,按照新修编的省级公益林补偿面积,各乡镇及村组必须召开会议,制定公益林补偿资金兑现方案,并依据省州公益林资金管理规定和本乡镇的兑现方案,按新确定的省级公益林面积计算公益林补偿费,并登记造册公示无异议后兑现补偿费。同时,各乡镇必须与林权权利人签订禁、限伐协议,确保林权权利人补偿面积固定。
三、各乡镇必须在2020年11月30日前,按每亩10元的标准将补偿费及时足额兑付给林权权利人,切实保障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益林资源安全。工作完成后,请各乡镇将公益林禁限伐协议、补偿资金兑现方案、兑现花名册、审批表、兑付汇总表等电子文档及盖章齐全的纸质表册报送到县局草原与天然林管理股存档(请按文件下发的附件统一表册固定格式上报)。
四、管护费由县林业和草原局按《牟定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0年国有林和公益林区森林资源管护任务及人员经费的通知(牟林发〔2019〕111号)下达各管护责任单位,请按季度考核及时足额兑现护林员工资。
附件:1.牟定县2020年省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下达明细表
2.牟定县2020年省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绩效目标表
3.牟定县2020年省级公益林补偿资金兑现花名册
4.牟定县2020年度公益林补偿资金兑现审批封面
5.牟定县2020年度公益林补偿资金兑付汇总表
牟定县财政局 牟定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0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