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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4年09月25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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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部分 牟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牟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简称“县住房城乡建设局”)是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牟定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牌子。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拟订城镇建设资金项目计划并监督实施。

2.承担指导全县城乡建设管理职责。负责监督指导城镇建设管理,管理城镇燃气企业、市政设施、绿化亮化、市容市貌工作。

3.承担综合行政执法职责,贯彻实施城市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拟订综合行政执法规划计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4.拟订城乡建设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运营和应急管理;指导城乡特色风貌改造、农村住房建设及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负责农村民居通用图的推广使用;指导重点小城镇建设和旅游小镇建设,负责小城镇建设的统筹协调工作以及试点镇的报批。

5.承担指导城镇供水、节水、排水、污水处理职责。

6.承担规范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职责。指导和监督全县建筑活动;推进建筑节能;负责管理限额内的建设工程报建,监督管理限额内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指导和监督乡镇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

7.承担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职责。指导和规范房地产市场;负责全县住宅建设和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全县商品住宅公共部位维修资金的收缴、监督使用工作;负责全县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行业监管工作。

8.承担指导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职责。拟订城镇保障性住房的相关政策、措施、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实施;指导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申报和安排保障性住房资金并组织实施。

9.负责建设工程定额标准化管理;负责建筑工程初步设计、概算、招标标底和结算价审查;对工程造价纠纷进行行政调解和技术鉴定。

10.承担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贯彻执行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调查处理。

11.承担指导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和建筑工程、市政设施抗震设防管理职责。负责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核;组织编制抗震防灾规划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震后应急抢险的相关工作;参与地震灾害经济损失评估;指导和组织震后恢复重建的相关工作。

12.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3.有关职责分工。

与县政务服务局(县行政审批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政务服务局(县行政审批局)负责已划转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工作,划转事项以签订的《行政许可事项划转备忘录》为准。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聚焦重点产业建设,扛牢稳增长政治责任。一是推动建筑业做大做强。建立县政府领导挂联建筑企业制度,成立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优化营商环境,建立建筑企业职称晋升评定制度,力促建筑企业市场主体倍增,年内新增资质建筑施工企业2家,提前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2.聚焦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抓实民生保障。实施2023年4个片区1074套棚户区改造项目,完成南大街编织袋厂住宿区等 2 个小区 42 户老旧小区改造。投资200余万元实施社区服务设施用房建设项目,满足养老托幼助残需求,建成老年幸福食堂并已投入使用。“时光里”小区成功申报省级老旧小区改造优秀典型,获奖补资金1000万元。投资930万元增加实施了牟定县 2022 年老旧小区改造(东园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完成共和镇庆丰村委会上茶村、石垭口2个自然村222户农房功能提升改造试点项目,于2023年3月竣工并通过省级验收。

3.聚焦重大项目建设,提升县城品质。投资6856.42万元实施红坡路提升改造、左脚舞金马山、观城山公园及金马路市政道路和环城健身步道项目建设;投资1.1亿元实施县城排水管网建设项目,新建、改建雨污管网17公里、完成雨污分流管网新建改建3.8公里,新建、改建燃气管网6.6公里,新建、改建供水管网7.7公里;完成新昆楚大高速牟定南入口形象景观提升工程及部分城市公厕立体绿化;完成南山公园休闲广场、化湖北路(化湖成际酒店)前人行道提升改造,完成万发路市政道路、龙池北路延长线市政道路建设,完成纸箱厂、兴和路、四方街3个口袋公园建设。

4.聚焦大抓项目谋发展,积极争取上级支持。2023年,共谋划项目51个(其中:竣工项目13个,投资概算31774.6万元;在建项目14个,投资概算501741.51万元;新开工项目4个,总投资30730.55万元;前期项目20个,总投资415999万元)。全年争取到位项目资金4341.9万元,完成县下达资金争取任务数6500万元的66.80%;组织申报并争取到位东片区城市更新、智慧城市建设专项债券项目资金40900万元。

5.聚焦打造全省最干净城乡,提升人居环境。持续巩固全省最干净县城成果,以城带乡,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建设最干净县乡。一是加强环卫日常保洁。二是依法加强城市综合执法管理。将县城划分为12个网格,实行执法网格化管理,加快建设“智慧城管”,开展城市空中“蜘蛛网”清理整治行动,扎实推进县城架空线缆入地改造工作,规范设置县城各类门店广告牌,严格落实“门前三包”。

6.聚焦底线思维,守牢安全生产和生态环保红线。一是坚决防范和遏制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二是聚焦行业部门生活污水和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主责主业,实施县城雨污分流改造,完善城镇污水收集处理体系,提高城镇污水处理率;理顺乡镇污水处理厂管理体制,保障集镇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持续延伸集镇污水收集管网,提高集镇污水收集处理率;实施县城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收集池清理工程,彻底消除生活垃圾填埋场安全隐患,牢牢守住行业安全生产和生态环保红线。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城市建设股、供排水和燃气管理股、建筑市场管理股、房地产和物业管理股、住房保障股、村镇建设股、城市管理股(政策法规股)、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牟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牟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纳入牟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牟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6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5人),事业编制1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4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5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4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2人(离休0人,退休12人)。

年末其他人员43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43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2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其中:1辆为公务用车,2辆为城管执法车。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牟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牟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374965446.2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69237284.45元,占总收入的98.47%;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5728161.84元,占总收入的1.53%。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10097679.57元,增长41.5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04369517.73元,增长39.40%;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5728161.84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3年争取到位牟定县城东片区城市更新建设专项债券项目资金303000000.00元,收入较上年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牟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395579261.07元。其中:基本支出7651834.19元,占总支出的1.93%;项目支出387927426.88元,占总支出的98.07%;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40450574.38元,增长155.00%。其中:基本支出增加867158.91元,增长12.78%;项目支出增加239583415.47元,增长161.51%;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基本支出增加原因是2023劳务派遣聘用的城市协管员人数较上年增加,因此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12.78%;项目支出增加原因是本年根据项目进度支付了牟定县城东片区城市更新建设专项债券项目资金及上年结转结余的牟定县城排水管网和牟定县庆丰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改扩建项目专项债券资金,因此项目支出较上年增加161.51%。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牟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651834.19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298164.31元,占基本支出的95.3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53669.88元,占基本支出的4.62%。人均支出66537.69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牟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87927426.88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6377683.6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188.40元,主要用于2名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支出;

2.节能环保支出4057261.60元,主要用于县城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及县城排水设施建设项目前期费用支出等;

3.城乡社区支出15181026.70元,主要用于支付机关运行办公费、邮电费、外出考察培训差旅费及筹办全省镇区生活污水和农村垃圾治理现场会议、国家住建部到我县召开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工作座谈会等费用439460.00元,县城龙川农贸市场改扩建拆迁费用支出7629212.39元,县城及六乡镇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费、污水处理在线监测系统服务费1471000.00元,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划编制、创建国家级园林县城资料汇编、县城市政道路建设项目前期费、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委托服务费支出1577388.20元,偿还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项目融资贷款本息支出4063966.11元;

4.住房保障支出45066135.40元,主要用于棚户区改造支出19715075.78元、农村危房改造支出5258200.00元、老旧小区改造支出15003659.62元、保障性租赁住房支出5089200.00元;

5.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323613814.78元,主要用于县城排水管网设施建设及东片区城市更新建设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牟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6237284.4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6.74%。与上年相比减少5897482.27元,下降8.18%,主要原因是2023年争取到位的牟定县城东片区城市更新建设专项债券资金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因此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88626.3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4%。支付退休人员统筹外生活补助、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在职人员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352026.1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3%。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费和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4057261.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3%。主要用于县城及六乡镇污水处理厂2023年污水处理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9924529.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08%。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机构运转以及县城龙川农贸市场改扩建拆迁、县城及六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转、污水处理在线监测系统服务费、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划编制、创建国家级园林县城资料汇编、县城市政道路建设项目前期费、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委托服务费及偿还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项目融资贷款本息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1014840.5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92%。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公积金单位部分缴纳支出及2023年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0000.00元,决算为87866.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5.5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00.00元,决算为652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4.20%,完成年初预算的163.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元,决算为22666.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5.80%,完成年初预算的75.55%,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266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牟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0000.00元,支出决算为87866.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5.5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00.00元,决算为652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3.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元,决算为22666.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5.55%。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由于单位公务用车使用年限已久,在耗油量及修理费方面的支出都在逐年增加,加之单位承担的工作职责较多,公务用车下乡及外出频率高,因此公务用车燃油费支出增加。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0618.70元,下降10.7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4638.70元,下降6.6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5980.00元,下降20.88%。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积极开展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活动,从严控制和缩减“三公”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城市建设、管理等工作开展、出差、下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5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及各县市到我县调研、检查、培训、指导工作发生的公务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牟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53669.88元,比上年减少45901.73元,下降11.49%,主要原因是2023年我单位有人员调出,减少了相关公用经费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维持机关正常运转和履职需要产生的办公费23846.12元;水费1500.00元;电费10000.00元;差旅费20,000.00元;公务接待费22666.00元;工会经费61307.76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2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17475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4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牟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产总额707541382.63元,其中,流动资产154551700.00元,固定资产253258.48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5098680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501749624.15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7921560.5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05346.3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116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116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0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116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牟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的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附件:牟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牟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9月25日

监督索引号532323007333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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