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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定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日期:2024年09月24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监督索引号532323001308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牟定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牟定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中央和省、州党委、政府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及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民族宗教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掌握民族宗教动态,提出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政策建议;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宗教工作相关职责,促进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政策在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有关领域的贯彻落实;拟订我县民族宗教工作的规范性文件,监督检查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落实情况,保障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

2.负责研究分析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社会事业方面的问题并提出特殊政策建议,协调配合有关部门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科技发展、对口帮扶和经济技术合作等有关工作;负责协调处理民族关系中的重大事项,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社会稳定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3.参与拟订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相关领域的发展规划,促进建立和完善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综合评价监测体系,推进实施民族事务服务体系和民族事务管理信息化建设;负责组织协调民族工作领域有关对外交流与合作;参与涉及民族事务的对外宣传工作。

4.负责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承办牟定县人民政府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参与拟订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队伍的培养教育和推荐使用工作;做好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和宗教界人士生活、学习等各项管理工作。

5.负责研究提出民族教育改革发展中的特殊政策建议;管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指导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翻译、出版和民族古籍的收集、整理、出版规划等工作;负责民族识别和民族成分更改初审工作,审核和审批有关宗教事务。

6.依法管理宗教事务,负责依法保护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的合法权益,保护宗教教职人员履行正常的教务活动,保护信教群众正常的宗教活动;指导宗教团体在宪法、法律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按照自身特点和《章程》独立开展工作,加强自身建设。

7.巩固和发展民族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积极推动民族宗教界人士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和维护法律尊严、维护人民利益、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的自我教育,团结和动员广大信教群众为全县的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社会和谐稳定服务。

8.承办牟定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稳创建工作责任。县委统战部班子成员、县民宗局班子成员带队,深入乡镇、重点示范点位、县级有关部门现场督促指导、查阅资料、访谈座谈等,有效推动工作落实落细。

2.对标工作要求,精心谋划打造示范点位。结合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打造和提升了共和镇稗子田、江坡牌坊村、凤屯镇腊湾村委会、大易村等一批新增示范点,着力营造民族团结进步浓厚氛围,接受了新一轮示范州创建国家专家组现场调研指导并获得好评。

3.开展全域创建,积极争创示范单位。始终把各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创建申报作为推动工作的重要抓手,着力推动全域创建、立体创建。

4.深入推进三项计划,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坚持把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作为民族团结进步的根本途径,深入推进三项计划。

5.强化宣传培训,提升示范创建工作能力。

6.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7.大力汇报对接,积极争取项目资金支持。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牟定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示范创建办、民族股、宗教股。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牟定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牟定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纳入牟定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牟定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人(离休0人,退休4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牟定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牟定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8441220.6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441220.64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483407.01元,下降5.4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483407.01元,下降5.42%;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比上年减少1人,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住房公积金及各种保险等收入减少;项目支出减少的原因是民族事务和民族工作专项资金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牟定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8486475.25元。其中:基本支出1549713.26元,占总支出的18.26%;项目支出6936761.99元,占总支出的81.74%;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858430.43元,下降9.19%。其中:基本支出减少72947.77元,下降23.38%;项目支出减少785482.66元,下降10.17%;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支出比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比上年减少,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住房公积金及各种保险等基本支出随之减少;项目支出减少的原因是民族事务和民族工作专项经费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牟定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49713.26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426361.15元,占基本支出的92.0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23352.11元,占基本支出的7.9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牟定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936761.99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情况如下:

1.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项目支出6850444.60元;

2.用于文化事业的彩票公益金项目支出8133.38元;

3.民族事务和民族工作专项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8184.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牟定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478341.8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0%。与上年相比,减少774697.19元,下降8.3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在职人员比上年减少1人,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住房公积金及各种保险等基本支出随之减少;二是民族事务和民族工作专项经费支出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31696.5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53%。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办公费、邮电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17245.2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6%。主要用于离休人员工资及单位退休人员统筹外部分工资发放、死亡退休人员抚恤金发放、退休人员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82958.5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8%。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医保及公务员医疗补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6850444.6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80%。主要用于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农村产业发展等基础设施建设。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9599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3%。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3000.00元,决算为34087.5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8.2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元,决算为24830.51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2.84%,完成年初预算的124.15%;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元,决算为9257.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7.16%,完成年初预算的308.57%,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9257.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牟定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23000.00元,支出决算为34087.5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8.2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元,决算为24830.5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4.15%;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元,决算为9257.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08.57%。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公务车维护费用支出增加;二是年内省、州和县外到县进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创建调研指导、交流、考评、项目实施绩效评价、宗教事务管理等发生的国内公务接待增加。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7206.78元,下降17.4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3077.18元,下降11.0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129.60元,下降30.85%。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加强预算资金管理和开展内控建设,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一是严格管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二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规范公务接待管理,本年度国内内公务接待较上年有大幅度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创建调研指导、交流、考评、项目绩效评价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9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州和县外到县进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创建调研指导、交流、考评、项目实施绩效评价、宗教事务管理等发生的国内公务接待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牟定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3352.11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7489.33元,下降12.4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加强预算资金管理和开展内控建设,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一是严格管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下降;二是规范公务接待管理,本年度国内内公务接待较上年有大幅度减少。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7200.00元、水费748.80元、电费2659.16元、邮电费1000.00元、差旅费7984.88元、公务接待费2757.00元、工会经费15821.76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830.51元、其他交通费用6375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600.00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牟定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资产总额505337.75元,其中,流动资产23920.10元,固定资产481417.65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3408.91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4580.2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牟定县民族宗教事务局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牟定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无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

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以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牟定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牟定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4年9月23日

监督索引号532323001308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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