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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定县公安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日期:2024年09月12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监督索引号532323001312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牟定县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牟定县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公安机关是我国人民民主专政政权中具有武装性质的治安行政和刑事司法的机关,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组成部分,牟定县公安局的任务是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结合我县公安工作的实际,牟定县公安局具体主要职责如下:

1.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省公安厅及州公安局有关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部署各项公安工作。

2.严厉打击危害社会治安秩序,侵犯公民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合法财产的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查处各类危害国家安全案件、刑事案件和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

3.依法管理特种行业、管理枪支弹药、管理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依法管理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依法管理户籍、居民身份证和公民出入境、往来港澳台地区和入境我县的外国人、外籍华人工作,负责全县的居民身份证制作;领导和管理公安消防部门,组织实施消防工作,依法进行消防监督。

4.依法监督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安全保卫工作,指导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的建设。

5.管理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维护交通秩序和查处、打击各类交通违法犯罪行为,严防各类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

6.落实监所安全职责,负责看守所、拘留所的监督和检查工作。

7.落实全县各种民族传统节日安保活动和上级部门交代的公安保卫任务。

8.为县委、县政府和州公安局提供社会治安等方面的重要信息和对策;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牟定县公安机关紧紧围绕州公安局党委“111456”工作思路和你单位“123456”工作举措,主动服务和融入省委战略部署、州委“一极三区”和县委“滇中牟定、产业强县、左脚舞城、工匠名乡”建设目标,全力以赴“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确保全县社会大局持续平稳。持续保持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测评全省全列、优化“情指行”实战化运转的牟定模式、完善执法办案管理监督中心一体化运作的牟定模式、巩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全州前列成效、拓展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牟定公安“一村一警一助理一网格员”品牌。2023年,牟定县公安工作综合考核1-3季度蝉联全州第一,强边固防和打击跨境违法犯罪工作得到省公安厅肯定,成功侦破公安部、省厅督办案件受省厅及州委表扬,雷霆“歼击1号”专项行动工作名列全州第一,为牟定政治稳定、经济繁荣、社会进步、民族团结、各项事业兴旺发达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牟定县公安局共设置21个内设机构,包括:指挥中心、政工监督室、警务保障室、考核办、警务督察大队、国保(反恐)大队、网安大队、禁毒大队、经侦大队、治安大队、法制大队、特警大队、刑侦大队、看守所(拘留所)、共和派出所、新桥派出所、安乐派出所、戌街派出所、蟠猫派出所、凤屯派出所、江坡派出所。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牟定县公安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牟定县公安局。

纳入牟定县公安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牟定县公安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54人。其中:行政编制15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5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7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5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9人(离休0人,退休49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22辆,在编实有车辆22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牟定县公安局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故2023年度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牟定县公安局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故2023年度部门决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牟定县公安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49378557.0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9378557.03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4660888.79元,下降8.6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4660888.79元,下降8.62%;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减少原因是:2023年上级补助公安专项经费减少、县级预算公安专项资金未投入到位。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牟定县公安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49511098.58元。其中:基本支出42318406.43元,占总支出的85.47%;项目支出7192692.15元,占总支出的14.53%;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5892410.72元,下降10.64%。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842174.52元,增长9.99%;项目支出减少9734585.24元,下降57.51%;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基本支出增加原因是在职人员职务职级增资、警衔晋升增资、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和绩效考核奖金,项目支出减少原因是2023年上级补助公安专项经费减少、县级预算公安专项资金未投入到位,2023年无公安基建项目。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牟定县公安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2318406.43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9579491.83元,占基本支出的93.53%;办公费、水电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等公用经费2738914.60元,占基本支出的6.47%。人员经费支出中,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7951039.24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628452.59元。公用经费支出中,其中办公费418113.40元,水费63148.00元,电费223480.00元,维修(护)费50000.00元,公务接待费60000.00元;劳务费60000.00元,工会经费316573.20元,其他交通费用14368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10800.00元。(人均公用经费18506.18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牟定县公安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192692.15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项目支出主要是商品和服务支出4813861.65元,主要用于保障信息化建设和办案经费等办公费、水费元、电费元、 邮电费元、差旅费元、维修(护)费、租赁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资本性支出2378830.50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牟定县公安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511098.5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5892410.72元,下降10.64%,减少原因是2023年上级补助公安专项经费减少、县级预算公安专项资金未投入到位,2023年无公安基建项目。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99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主要用于支付离退休干部党支部支委工作补贴;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40252254.1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30%。主要用于公安机关在职在编人员经费支出、公用支出、辅警人员经费支出、留置看护队伍、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视频网络传输租赁和维修维护支出、执法办案、信息化建设等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039869.8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18%。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在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和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895547.6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3%。主要用于公安机关在职职工行政单位医疗和公务员医疗保险补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32043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9%,主要用于公安机关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60000.00元,决算为1229579.3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5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000.00元,决算为250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0.33%,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50000.00元,决算为919579.38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4.79%,完成年初预算的96.8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00.00元,决算为60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4.88%,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600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牟定县公安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6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229579.3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5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000.00元,决算为25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50000.00元,决算为919579.3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8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00.00元,决算为6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公安机关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严格控制和减少“三公”经费支出。

牟定县公安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370488.64元,增长43.1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49771.99元,增长24.86%;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310300.42元,增长50.9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0416.23元,增长21.01%。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一是2023年执法执勤、安保维稳、执法办案等工作任务增加,执法执勤用车次数增多,车辆维修费、油费、ETC过路费增加;二是2023年购置2辆越野警车,车辆价格增加;三是各级督察检查、调研指导次数增多,公务接待任务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2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情况:国保大队、共和派出所各1辆警车达到报废条件,不能继续再使用,报废后更新2辆执法执勤用车分别补充到国保大队、共和派出所。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2辆。主要用于公安执法执勤、侦查破案、治安管理等公安工作所需车辆燃油费、维修费、过路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9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99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办案协作、上级指导、督导检查、公共关系协调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牟定县公安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738914.60元,与上年相比,减少55947.33元,下降2.0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退休职工人数增多,部门预算公用经费支出相应减少。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维持公安机关正常运转的办公费、水电费、会议费、培训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公用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牟定县公安局资产总额46986314.85元,其中,流动资产3106244.46元,固定资产22699155.83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21172230.28元,无形资产8684.28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720856.82.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578674.3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2辆,账面原值355570.00元;报废报损资产243项,账面原值190504.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牟定县公安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89914.67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5011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39804.67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89914.67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牟定县公安局2023年度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

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7.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8.“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附件:牟定县公安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牟定县公安局

2024年9月12日

监督索引号532323001312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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