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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牟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牟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八、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第一部分 牟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拟订城镇建设资金项目计划并监督实施。
(2)承担指导全县城乡建设管理职责。负责监督指导城镇建设管理,管理城镇燃气企业、市政设施、绿化亮化、市容市貌工作。
(3)承担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职责,贯彻实施城市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拟订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规划计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4)拟订城乡建设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运营和应急管理;指导城乡特色风貌改造、农村住房建设及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负责农村民居通用图的推广使用;指导重点小城镇建设和旅游小镇建设,负责小城镇建设的统筹协调工作以及试点镇的报批。
(5)承担指导城镇供水、节水、排水、污水处理职责。
(6)承担规范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职责。指导和监督全县建筑活动;推进建筑节能;负责管理限额内的建设工程报建,监督管理限额内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指导和监督乡镇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
(7)承担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职责。指导和规范房地产市场;负责全县住宅建设和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全县商品住宅公共部位维修资金的收缴、监督使用工作;负责全县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行业监管工作。
(8)承担指导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职责。拟订城镇保障性住房的相关政策、措施、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实施;指导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申报和安排保障性住房资金并组织实施。
(9)承担人民防空职责。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组织编制人民防空发展规划计划和人民防空防护规划;提出人民防空建设的发展思路、发展目标和建设重点,负责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和管理。
(10)负责建设工程定额标准化管理;负责建筑工程初步设计、概算、招标标底和结算价审查;对工程造价纠纷进行行政调解和技术鉴定。
(11)承担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贯彻执行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调查处理。
(12)承担指导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和建筑工程、市政设施抗震设防管理职责。负责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核;组织编制抗震防灾规划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震后应急抢险的相关工作;参与震灾经济损失评估;指导和组织震后恢复重建的相关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牟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城市建设股、供排水和燃气管理股、建筑市场管理股、房地产和物业管理股、住房保障股、村镇建设股、城市管理股(政策法规股)、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突出党建引领,推进作风效能革命。坚持党的建设和经济建设“两手同抓”,以“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反腐败永远在路上”的政治清醒,紧密结合住建部门职能职责和行业特点,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以党建工作为统领,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提高政治站位,抓实经济稳增长。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全面学习领会中央和省州县党委政府关于稳增长的决策部署,强化履职担当,始终把经济稳增长工作作为首要工作来抓,着力完善经济运行分析研判、预警、应急机制,建立党政班子成员挂帮企业制度,注重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营造清新政商关系。
(三)抓“两业”健康发展,支撑城镇化建设。按照“扶优扶强、扶精扶专”的原则,加大建筑业企业的培植力度,增强我县建筑业企业的竞争力,提高建筑市场占有率,力争建筑业总产值比2023年增12%;严格落实《牟定县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和良性循环实施方案》有关规定,实行差别化调控政策,大力破除无效供给,房地产固定资产投资比2023年增-30%,房地产从业人员增15%。
(四)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提升城市品质。围绕州委提出“强州府”行动,加快“楚南牟广”同城化发展。建设宜居、韧性、智慧县城,高质量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实施化湖南路、化湖北路、龙池路中段、万寿路北段、南大街北段、化湖政务中心北大道、福禄路、南屏街、共和路、龙川路等破损市政道路白改黑修复工程,改扩建红坡路、南大街万寿宫段道路,新建锦绣路西段、金沁路、元双路辅道红坡头居家养老中心段等市政道路,新建左脚舞山城南干道人行道,争取实施中园大道龙池路口至龙川河辅道建设项目,完善城市路网功能;加快推进城镇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实施南大街新桥镇政府住宿区等 5个小区 82户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惠民小区等8个保障房小区雨污分流、场地及用电分表到户改造,实施县城污水处理厂再生水资源化利用建设项目,改造提升庆丰水厂水处理设施,加快老化供水管网改造,补齐县城基础设施短板;实施定远大道路灯亮化改造和县城主要干道及化湖周边楼宇亮化工程,实施南山公园、化湖公园、县委广场、政府广场、滨河公园等景观绿化品质提升改造项目,更新化湖公园临水沙滩,实施县城街道管线入地改造,拆围透绿建设县人行铁匠文化、县中医院泥匠文化、南山公园铜匠文化、兴和路木匠文化、化湖北路与东兴路交叉口、红坡脚保障房小区旁等一批街边口袋公园和景观节点,建设城市公交设施,美化街边通讯和电力设施,配套城市标识标牌和公益宣传专栏,对政府广场老体育馆和全民健身广场进行提升改造,实施南门外整体提升改造,建设县城智慧化充电设施,提升城市品质;持续巩固“最干净县城”成果,推进“数字牟定”智慧城市建设,推动城市管理更加精细化、智慧化。
(五)严格落实制度,着力抓好项目工作。整合项目资金投入,统筹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有效推进全县新型城镇化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主动防范和化解房地产业风险,确保社会稳定,上下联动,做好协调服务,为房企纾困解难。
(六)统筹抓好住建系统其他工作。持续巩固国家“卫生县城”、云南省“美丽县城”创建、“云南省最干净县城”成果,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建设。坚持日常监管与重点领域、重点部位、重要时间节点相结合,全力抓好住建领域常态化安全生产,严守生态环保红线。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牟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5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工勤人员编制5人,事业编制14人。在职实有75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75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2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867.6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67.61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1321.04万元对比减少453.43万元,下降34.3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牟定县人居环境建设融资贷款已于2023年底全额还本付息结束,本年无需纳入预算,因此部门财务总收入较上年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867.6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867.6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67.6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1321.04万元对比减少453.43万元,下降34.3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牟定县人居环境建设融资贷款已于2023年底全额还本付息结束,本年无需纳入预算,因此部门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867.61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867.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68.31万元,与上年816.04万元对比减少47.73万元,下降5.8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部门职工调出、人员减少,工资支出较上年减少。项目支出99.30万元,较上年505.00万元对比减少405.70万元,下降80.34%,下降的主要原因是:牟定县人居环境建设融资贷款已于2023年底全额还本付息结束,本年无需纳入预算,因此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26.1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退休人员退休费支出。
2.“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0.0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2080801死亡抚恤”支出1.39万元,主要用于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集体经济组织对死者家属或伤残职工发给的费用。
4.“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1.8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5.“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9.59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6.“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15.96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7.“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6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工伤保险和大病保险缴费支出。
8.“2110302水体”支出19.00万元,主要用于县城污水处理在线监测支行服务支出。
9.“2120101行政运行”支出597.3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具体是:工资福利支出(包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等),商品和服务支出(主要包含办公费、水费、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10.“2120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0.30万元,主要是用于退休党支部工作经费支出。
11.“2210105农村危房改造”支出80万元,主要用于2024年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省级统贷本金及利息支出。
12.“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44.3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基本支出768.31万元,其中:30101基本工资142.74万元,30102津贴补贴113.11万元,30103奖金61.18万元,30107 绩效工资74.57万元,30108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0.02万元,30110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1.42万元,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5.96万元,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20万元,30113 住房公积金44.36万元,30199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68.36万元,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0万元,30201办公费2.16万元,30205水费0.30万元,30206电费0.90万元,30207邮电费1.00万元,30211差旅费2.00万元,30217公务接待费3.00万元,30228工会经费6.08万元,30239其他交通费用17.40万元,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48万元,30302退休25.68万元,30305 生活补助1.39万元。
项目支出99.30万元,其中:30310个人农业生产补贴80.00万元,30201办公费0.30万元,30227委托业务费19.00万元。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牟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牟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牟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5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4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牟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5.00万元,较上年7.00万元减少2.00万元,下降28.57%,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牟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的原因是本年及上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均为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
牟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78次,共计接待480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的原因是本年及上年公务接待费预算均为3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牟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万元,较上年减少2万元,下降5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较上年减少2万元,下降5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下降原因是:我部门严格执行核定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标准,减少修理费方面的支出。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牟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2024年无重点项目支出预算。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确定的年度事业发展项目而发生的支出。
3.一般公共预算: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行使、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4.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6.“三公”经费: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政府部门(含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7.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牟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5.32万元。与上年38.31万元对比减少2.99万元,下降7.80%。主要用于办公费2.16万元,水费0.30万元,电费0.90万元,邮电费1.00万元,差旅费2.00万元,公务接待费3.00万元,工会经费6.0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7.4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48万元。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单位职工调出,人员减少,因此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较上年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牟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资产总额64095.7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7435.77万元,固定资产225.02万元,公共基础设施12218.27万元,保障性住房34216.6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其他资产46434.93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7799.7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7716.87万元,公共基础设施及保障性住房无变化,固定资产减少82.87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2月资产月报数据。
第二部分 牟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详见附件)
附件:1.牟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机关)
2.牟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4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牟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2月19日
监督索引号532323007333003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