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23001222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牟定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牟定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中国共产党牟定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简称县纪委)由党的牟定县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是牟定县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牟定县监察委员会(简称县监委)由牟定县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是牟定县监察机关。县纪委与县监委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责,在中共牟定县委和中共楚雄州纪委楚雄州监委的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同时,县监委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接受其监督。县纪委县监委加强对下级纪委和派出乡镇监察机构的领导。
县纪委县监委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州委、州纪委和县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县委工作部门、县委批准设立的党委(党组),各乡镇党委、纪委等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3.负责全县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家监委、省委、省监委、州委、州监委和县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4.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5.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6.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参与起草制定我县相关规范性文件。
7.在州纪委州监委的领导下,加强对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8.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县纪委县监委派驻机构、巡察机构、乡镇纪委和派出乡镇监察办公室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9.完成州纪委州监委和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政治监督在精准规范中更加坚强有力。
2.第一职责在有形有效覆盖中切实履行。
3.正风肃纪在以小见严中拓展延伸。
4.反腐败斗争在系统施治中攻坚突破。
5.巡察工作在夯基垒台中彰显威力。
6.纪检监察队伍素质在“三化”建设中淬炼提高。
7.高质量打造“清廉牟定”建设升级版。
8.积极推进“大监督”赋能“小治理”。
9.全覆盖推进“三资”智慧监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中国共产党牟定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共设置1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研究室、法律咨询中心)、组织部(派驻〈派出〉干部管理办公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检举举报中心)、案件监督管理室(信息技术保障室)、案件审理室(案件申诉复查室)、第一至第七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室;设有派驻纪检监察组18个,包括:县纪委县监委驻县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驻县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驻县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驻县政府机关纪检监察组、驻县发展和改革局纪检监察组、驻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学技术局纪检监察组、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驻县自然资源局纪检监察组、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驻县林业和草原局纪检监察组、驻县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组、驻县司法局纪检监察组、驻县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驻县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驻县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派出纪检监察工委1个(派出县委县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巡察机构设巡察办、4个巡察组和县巡察研究和信息中心。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牟定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中国共产党牟定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牟定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12人。其中:行政编制10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6(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9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3人(离休0人,退休13人)。
实有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牟定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度收入合计22,346,809.9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318,534.55元,占总收入的99.87%;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28,275.36元,占总收入的0.13%。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538,173.58元,增长18.8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509,898.22元,增长18.66%;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28,275.36元,增长100%。增长的原因:一是省、州、县下达的专项资金较2021年有所增加;二是人员调入,增加了人员工资、社会保障缴费等支出;三是在职人员调整基本工资标准增资;四是在职人员正常晋级晋档增资。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牟定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度支出合计22,481,860.42元。其中:基本支出20,407,608.91元,占总支出的90.77%;项目支出2,074,251.51元,占总支出的9.23%;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3,753,657.30元,增长20.04%。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573,779.97元,增长21.23%;项目支出增加179,877.33元,增长9.50%;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元,增长0%。增长的原因:一是省、州、县下达的专项资金较2021年有所增加;二是人员调入,增加了人员工资、社会保障缴费等支出;三是在职人员调整基本工资标准增资;四是在职人员正常晋级晋档增资。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牟定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0,407,608.91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8,944,165.82元,占基本支出的92.8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463,443.09元,占基本支出的7.1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牟定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074,251.51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248,950.00元、大案要案查处支出690,251.00元;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135,050.51元,资金主要用于信息化建设及系统运行维护、巡察、案件查办、纪委全会、监督执纪等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牟定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453,585.0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87%。与上年相比增加3,741,565.66元,增长20%,主要原因是:一是省、州、县下达的专项资金较2021年有所增加;二是人员调入,增加了人员工资、社会保障缴费等支出;三是在职人员调整基本工资标准增资;四是在职人员正常晋级晋档增资。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8,248,710.9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27%。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公用经费等行政运行支出16,174,459.40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248,950.00元、大案要案查处支出690,251.00元;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135,050.51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971,086.3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8%。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补助259,808.15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446,499.84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264,778.38元。
3.卫生健康(类)支出1,119,684.7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9%。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761,467.11元、事业单位医疗3,138.03元、公务员医疗补助355,079.64元。
4.住房保障(类)支出1,114,10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6%。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2,000.00元,支出决算为199,204.5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74.3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53,518.56元,占总支出决算的77.0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5,686.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22.9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5,68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牟定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2,000.00元,支出决算为199,204.5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74.3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53,518.56元(因年初预算不单独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进行预算而包含在人均公用经费中),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5,686.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78%。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年初预算数不单独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经费进行预算,而是包含在人均公用经费中,因此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超预算。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9,736.49元,下降4.66%。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6,487.49元,下降4.0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249.00元,下降6.64%。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的原因。2022年我单位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管理,把好公务用车使用关,到县外出差的鼓励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减少了公务用车使用次数,节约了单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2.公务接待费减少的原因:省州到牟定开展检查、指导工作及外地州到牟定交流学习“清廉村居”建设等较上年减少,导致2022年的公务接待支出较上年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案件查办、信访问题线索处置、巡察、专项监督检查等纪检监察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9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6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到我县检查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牟定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63,443.09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5,068.87元,下降4.2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办公费支出较2021年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36,933.46元、印刷费6,296.00元、水费5,736.20元、电费11,601.82元、差旅费123,993.00元、维修(护)费640.08元、会议费11,590.00元、培训费1,200.00元、公务接待费33,425.47元、工会经费155,194.56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2,617.00元、物业管理费15,000.00元、其他交通费879,603.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9,612.5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牟定县纪律检查委员会资产总额5,623,458.86元,其中,流动资产265,051.91元,固定资产5,358,406.9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21,136.06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78,053.54元,流动资产减少143,082.5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235,80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0,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8,91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1,09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0,00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是指财政部门核拨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中央、省、州、县等各级财政核拨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
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附件:中国共产党牟定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中国共产党牟定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3年9月11日
监督索引号53232300122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