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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日期:2023年09月20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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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部分 牟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牟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拟订城镇建设资金项目计划并监督实施。

2.承担指导全县城乡建设管理职责。负责监督指导城镇建设管理,管理城镇燃气企业、市政设施、绿化亮化、市容市貌工作。

3.承担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职责,贯彻实施城市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拟订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规划计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4.拟订城乡建设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运营和应急管理;指导城乡特色风貌改造、农村住房建设及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负责农村民居通用图的推广使用;指导重点小城镇建设和旅游小镇建设,负责小城镇建设的统筹协调工作以及试点镇的报批。

5.承担指导城镇供水、节水、排水、污水处理职责。

6.承担规范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职责。指导和监督全县建筑活动;推进建筑节能;负责管理限额内的建设工程报建,监督管理限额内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指导和监督乡镇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

7.承担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职责。指导和规范房地产市场;负责全县住宅建设和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全县商品住宅公共部位维修资金的收缴、监督使用工作;负责全县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行业监管工作。

8.承担指导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职责。拟订城镇保障性住房的相关政策、措施、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实施;指导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申报和安排保障性住房资金并组织实施。

9.承担人民防空职责。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组织编制人民防空发展规划计划和人民防空防护规划;提出人民防空建设的发展思路、发展目标和建设重点,负责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和管理。

10.负责建设工程定额标准化管理;负责建筑工程初步设计、概算、招标标底和结算价审查;对工程造价纠纷进行行政调解和技术鉴定。

11.承担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贯彻执行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调查处理。

12.承担指导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和建筑工程、市政设施抗震设防管理职责。负责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核;组织编制抗震防灾规划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震后应急抢险的相关工作;参与震灾经济损失评估;指导和组织震后恢复重建的相关工作。

13.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一)突出党建引领,推进作风效能革命。坚持党的建设和经济建设“两手同抓”,以“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反腐败永远在路上”的政治清醒,紧密结合住建部门职能职责和行业特点,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对标落实楚雄州全面从严治党“六个年”“十个一”警示教育各项要求,坚持不懈强化理论武装,坚持不懈强化组织基础,坚持不懈抓班子带队伍,坚持不懈抓干部纪律教育和日常监督。以党建工作为统领,按照“党建强、县城美、民心聚”的思路,牢固树立“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全面推行“项目工作法、一线工作法、典型引路法”,实施“凝心正向、文化铸魂、纪法润心”三大工程,着力打造“美丽住建·民心党建”品牌,引领和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提高政治站位,抓实经济稳增长。一是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全面学习领会中央和省州县党委政府关于稳增长的决策部署,强化履职担当,始终把经济稳增长工作作为首要工作来抓,着力完善经济运行分析研判、预警、应急机制,建立党政班子成员挂帮企业制度,注重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营造清新政商关系。二是加强部门沟通协调。加强与统计部门沟通,及早明确任务指标,及时深入企业指导统计工作,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特别是深入建筑业企业指导产值统计工作,高标准及时上报建筑业统计报表和支撑材料。三是做实发展支撑。推进作风革命和效能革命,扫除一切影响发展的制度和人为障碍,全面打造“妈妈式服务营商环境”。

(三)抓“两业”健康发展,支撑城镇化建设。一是按照“扶优扶强、扶精扶专”的原则,培育一批建筑业骨干企业,加快形成以龙头企业为骨干、其他企业为配套、高质量劳务队伍为基础的建筑业发展布局。同时,落实企业奖励政策,加大建筑业企业的培植力度,帮助建筑业企业资质晋升,增强我县建筑业企业的竞争力,提高建筑市场占有率,力争建筑业总产值增速完成全年目标任务25%。二是按照因城施策的原则,严格落实《牟定县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和良性循环实施方案》有关规定,重视调控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加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行差别化调控政策,大力破除无效供给,力争完成当期商品房销售面积增速全年任务18%,当期房地产业工资总额现价增长速度全年任务30%,力争房地产固定资产投资比2021年增20%,房地产从业人员增30%。

(四)严格落实制度,着力抓好项目工作。严格落实牟定县“五个五”项目推进工作制度(试行),落实“五个项目清单”管理、“五有五必须”项目谋划、“五个主题”项目运行、“五个一批”重点项目包保责任、“五挂钩”项目工作考评奖励制度。城市建设方面,重点推进左脚舞山城金马路、金庆路、观城公园和金马至清波村间道路改造提升,推进县垃圾中转站门前道路、华清路、龙池北路、锦秀西路建设,推进六个城市景观节点建设项目,实施特色街区打造项目、城市棚户区改造和6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实施城镇污水管网建设项目。房地产业方面,重点推进茅州古镇、彝和园三期、万丰达和共和府建设项目,争取开工建设新佳园房地产项目。认真组织实施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处置一体化建设、庆丰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改扩建和县城排水管网建设3个专债项目。积极谋划申报县城污水处理厂中水资源化再利用专项债券项目。

(五)统筹抓好住建系统其他工作。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关于推进“美丽县城”和“特色小镇”创建的部署要求,加快推进牟定县“美丽县城”项目建设,加快彝和园左脚舞风情特色小镇、茅州古镇文化旅游特色小镇建设步伐。继续深化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持续巩固国家“卫生县城”、云南省“美丽县城”创建成果,以创建国家级园林县城为抓手,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全力打造“云南省最干净县城”。坚持日常监管与重点领域、重点部位、重要时间节点相结合,全力抓好住建领域常态化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做到抓早抓小,防患于未然。做好“小切口、大民生”确定的问题楼盘整治、清理公职人员违规申请居住保障性住房、整治商品房小区违建3个专项问题整治和人防工程、特色街区打造、绿化亮化、信访维稳、防灾减灾救灾,特别是城市防洪排涝工作,全力确保城市安全。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0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城市建设股、供排水和燃气管理股、建筑市场管理股、房地产和物业管理股、住房保障股、人防通信指挥股、村镇建设股、城市管理股(政策法规股)、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牟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牟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牟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6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5人),事业编制1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4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6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1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4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1人(离休0人,退休11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说明:牟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牟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264,867,766.7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4,867,766.72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69,653,706元,增长178.1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69,653,706元,增长178.18%;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22年争取到牟定县城排水管网建设专项债券资金110,000,000.00元及牟定县庆丰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改扩建专项债券资金86,000,000.00元,县财政下达的项目资金随之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牟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155,128,686.69元。其中:基本支出6,784,675.28元,占总支出的4.37%;项目支出148,344,011.41元,占总支出的95.63%;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52,274,743.63元,增长50.82%。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23,472.75元,下降1.79%;项目支出增加52,398,216.38元,增长54.61%;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主要原因分析:基本支出较上年减少的原因是2022单位采用劳务派遣聘用的城市协管员人数较上年减少,因此基本支出下降1.79%;项目支出增加原因是根据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及时实施了牟定县城排水管网和牟定县庆丰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改扩建及其它项目建设工程,因此项目支出增长54.61%。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牟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784,675.28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385,103.67元,占基本支出的94.1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99,571.61元,占基本支出的5.8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牟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48,344,011.41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6,340,000.00元。具体主要用于:

1.牟定县城市大脑平台建设项目前期购置信息化设备支出118,984.00元(牟财建〔2022〕31号100,000.00元、牟财建〔2022〕53号18,984.00元),采购设置安装完成投入使用;

2.牟定县文明吸烟环境(吸烟亭)建设支出资金50,000.00元(牟财建〔2021〕104号),项目已完工投入使用;

3.牟定县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建设支出资金8,986,200.00元(其中:牟财建〔2021〕20号2,400,000.00元、牟财建〔2022〕45号3,790,000.00元、牟财综〔2022〕2号2,473,100.00元、牟财综〔2022〕7号323,100.00元),项目已进入扫尾阶段;

4.牟定县2022年棚户区改造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建设支出41,292,895.13元(牟财综〔2022〕2号10,247,200.00元、牟财综〔2022〕6号5,600,000.00元、牟财预〔2022〕204号25,445,695.13元);

5.兑付牟定县农村危房改造资金支出1,645,000.00元(牟财社〔2022〕123号1,635,000.00元、牟财社〔2022〕141号10,000.00元);

6.牟定县民族地区农房功能提升试点资金支出1,332,000.00元(牟财社〔2022〕124号)

7.牟定县污水处理厂运行维护费支出3,285,000.00元(牟财预〔2022〕64号810,000.00元、牟财预〔2022〕131号819,000.00元、牟财预〔2022〕223号828,000.00元、牟财预〔2022〕315号828,000.00元);

8.牟定县城污水处理厂建设及排水管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置一体化建设项目前期费支出922,000.00元(牟财建〔2022〕26号696,000.00元、牟财建〔2022〕14号186,000.00元、牟财建〔2022〕18号40,000.00元);

9.单位政府购买服务3名聘用人员工资及40名城市协管员工资支出1,670,429.44元(牟财建〔2022〕1号);

10.2022年固定资产投资及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工作考核经费支出49,000.00元(牟财建〔2022〕33号);

11.美丽县城宣传暨美丽牟定建设成效展示片拍摄制作支出320,000.00元(牟财建〔2022〕7号200,000.00元、牟财建〔2022〕8号120,000.00元);

12.牟定县住建局原办公用房租赁支出120,000.00元(牟财预〔2022〕307号);

13.牟定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维护(维修)及保障房测绘及不动产权证办理支出85,371.06元(牟财建〔2021〕91号17,666.34元、牟财预〔2022〕292号67,704.72元);

14.城管执法车辆维修、燃油及办公费支出50,000.00元(牟财预〔2022〕348号);

15.牟定县农村初判存在安全隐患房屋委托第三方安全性鉴定服务费支出223,920.00元(牟财预〔2022〕121号);

16.牟定县中园路老体育场房屋可靠性检测鉴定服务费支出70,000.00元(牟财建〔2022〕27号);

17.牟定县城排水设施建设及左脚舞山城1环线市政道路工程款支出2,704,399.84元(牟财建〔2020〕114号1,695,000.00元、牟财预〔2022〕36号610,399.84元);

18.牟定县创建国家级园林县城前期费支出665,000.00元(牟财建〔2022〕61号294,000.00元、牟财建〔2022〕62号371,000.00元);

19.偿还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贷款本金及利息支出2,082,760.27元(牟财建〔2022〕1号)

20.偿还农危改省级示范村基础设施建设省级统贷本金和利息支出505,131.70元(牟财建〔2022〕1号文件)

21.牟定县庆丰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改扩建及牟定县城排水管网建设项目债券资金支出82,165,919.97元(牟财债〔2022〕29号)。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牟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2,134,766.7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6.5%。与上年相比减少19,039,853.84元,下降20.88%,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县城管网建设项目资金下达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因此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08,266.7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2%。主要用于支付退休人员统筹外生活补助222,411.55元,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40,152.64元;

2.卫生健康(类)支出438,147.1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1%。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保险费174,343.89元,事业单位医疗117,216.9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46,586.36元;

3.节能环保(类)支出3,153,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7%。主要用于支付牟定县城乡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置一体化建设项目前期设计、可行性研究报告、地堪等支出346,00.000元,付县城污水处理厂2022年污水处理费2,807,000.00元;

4.城乡社区(类)支出13,508,004.2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73%。主要用于:(1)行政运行支出5,139,844.36元(用于支付在职人员基本工资1,801,637.20元;津贴补贴1,153,763.20元;奖金896,697.60元;绩效工资862,878.75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4,569.20元;办公费25,000.00元;水费2,400.00元;电费8,000.00元;邮电费16,263.09万元;差旅费20,000.00元;培训费6,000.00元;公务接待费28,646.00元;工会经费60,673.82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838.70元;其他交通费用208,750.00元,遗属补助4,726.80元);(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2,403,095.78元(用于支付政府购买服务3名聘用人员工资180,000.00元;城市协管员工资1,490,429.44元;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工作考核经费支出49,000.00元;美丽县城宣传暨美丽牟定建设成效展示片拍摄制作支出320,000.00元;牟定县住建局原办公用房租赁支出120,000.00元;县城污水处理厂建设及排水管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置一体化建设项目前期费支出226,000.00元;牟定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维护(维修)支出17,666.34元);(3)城管执法支出50,000.00元(用于城管执法车辆维修、燃油及办公费支出);(4)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支出412,904.00元(用于支付农村初判存在安全隐患房屋委托第三方安全性鉴定服务费223,920.00元;牟定县中园路老体育场房屋可靠性检测鉴定服务费支出70,000.00元;牟定县智慧城市(数字大脑、数据指挥中心)建设项目支出118,984.00元);(5)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支出2,704,399.84元(用于支付县城排水设施建设项目前期及工程款2,094,000.00元;支付牟定县左脚舞山城1环线市政道路工程尾款610,399.84元;)(6)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665,000.00元(用于支付牟定县创建国家级园林县城前期665,000.00元);(7)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2,082,760.27元(用于偿还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贷款本金入利息支出);(8)其他城乡社区支出50,000.00元(用于支付2022年文明吸烟环境--吸烟亭项目建设支出);

5.住房保障(类)支出54,227,348.5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18%。主要用于:(1)住房公积金支出398,417.00元(用于在职人员公积金单位部分缴纳支出);(2)棚户区改造支出41,292,895.13元(用于2022年棚户区改造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建设支出);(3)老旧小区改造支出8,986,200.00元(用于支付2022年县城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支出);(4)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67,704.72元;(5)农村危房改造支出3,482,131.70元。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0元,支出决算为98,484.7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6.9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69,838.7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70.9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8,646.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29.0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8,64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牟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0元,支出决算为98,484.7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6.9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69,838.7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49.1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8,646.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49%。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超预算支出,由于单位公务用车使用年限已久,在耗油量及修理费方面的支出都在逐年增加,加之单位承担的工作职责较多,公务用车下乡及外出频率高,因此公务用车燃油费支出增加。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5,288.60元,增长5.6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531.40元,下降2.1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6,820.00元,增长31.25%。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支出增加,由于我单位承担的职责较多,项目建设多,近两年来,为创建国家卫生县城、省级美丽县城、国家级园林县城,先后从其它部门抽调人员成立了指挥部办公室,随着我单位这些工作量和临时机构的增加,公务接待也随之增多,导致2022年的公务接待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6,82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正常工作开展、出差、下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8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相关部门对我单位的工作督查、检查、考核、调研等过程中属于公务接待范围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牟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99,571.61元,比上年减少1,343,041.05元,下降77.07%,主要原因是2022年城市协管员劳务费支出调整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后,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较上年减少。

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25,000.00元;水费2,400.00元;电费8,000.00元;邮电费16,263.09元;差旅费20,000.00元;培训费6,000.00元;公务接待费28,646.00元;工会经费60,673.82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838.70元;其他交通费用208,75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000.00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牟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资产总额717,459,860.50元,其中,流动资产251,265,700.00元,固定资产1,844,829.5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464,349,331.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73,756,860.5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1,10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344,00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牟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度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7.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8.“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监督索引号532323007333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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