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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定县司法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日期:2023年09月18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监督索引号532323001315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牟定县司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牟定县司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接受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的直接领导,承担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具体工作,组织开展全面依法治县理论与实践的调查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

2.贯彻执行司法行政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司法行政工作中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负责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编撰、解释、清理、评估工作;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信息通信技术网络建设。

3.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县政府各部门、乡镇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监督、检查、指导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案件的处理工作;负责县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负责全县行政执法队伍能力提升和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

4.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定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进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5.承担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对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提供指导。

6.负责拟订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全县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管理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工作。指导、监督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7.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有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负责本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

8.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不断强化政治建设,坚决确保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始终坚持举旗定向,全面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把讲政治放在首要位置,贯彻到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

2.统筹依法治县,一体推进法治牟定、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紧紧围绕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决策部署和省委关于全面依法治省工作要求,坚持强基导向,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扎实推进法治建设夯基垒台工作。

3.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指引,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2022年以来,牟定县司法局提高政治站位、精心谋划部署、压实工作责任,坚持严紧细实的工作作风,全力以赴战疫情、防风险、保稳定、促发展,确保了系统安全稳定,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了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

4.坚持法治为民,持续推进现代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深入落实“十四五”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发展规划,牢牢把握“一条主干,四张网”的建设模式,深度整合各类公共法律服务资源,推进智慧法律服务建设,织密公共法律服务网络,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三大平台融合发展,构建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5.全面从严治党,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司法行政铁军。按照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要求,全面加强队伍建设,努力锻造“忠诚于党、忠诚于国家、忠诚于人民、忠诚于法律”的司法行政队伍。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法制办公室、普法与法治宣传股、律师公证司法鉴定股、基层工作管理股、社区矫正办公室、县委依法治县秘书股、计划财务装备股、政工股。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牟定县司法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牟定县司法局。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牟定县司法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5人。其中:行政编制3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1人(离休0人,退休11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没有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牟定县司法局2022年度收入合计11,289,003.5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189,003.55元,占总收入的99.11%;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00,000元,占总收入的0.89%。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615,708.77元,下降12.5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715,708.77元,下降13.3%;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100,000元,增长100%。收入合计减少的原因:一是我单位超编,2022年人员划转10人,人员工资、各种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减少;二是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牟定县司法局2022年度支出合计11,314,322.44元。其中:基本支出8,574,149.43元,占总支出的75.78%;项目支出2,740,173.01元,占总支出的24.22%;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565,070.99元,下降12.15%。其中:基本支出减少653,725.13元,下降7.08%;项目支出减少911,345.86元,下降24.96%;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元,增长0%。主要原因分析一是我单位超编,2022年人员划转10人,人员工资、各种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减少;二是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牟定县司法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574,149.43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991,636.03元,占基本支出的93.2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82,513.4元,占基本支出的6.7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牟定县司法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740,173.01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专项业务工作经费支出2,740,173.01元,占项目支出的100%,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县、推进依法行政工作257,900.00元、基层司法业务136,978.59元,普法宣传200,000.00元, 公共法律服务764,878.00元,社区矫正专项经费574,235.52元、法治建设736,180.9元,其他司法业务支出70,000.00元经费等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牟定县司法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214,322.4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12%。与上年相比减少1,665,070.99元,下降12.93%,主要原因:一是我单位超编10人,2022年人员划转10人,人员工资、各种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减少;二是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9,493,437.5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65%。主要用于牟定县司法局机构运行和履行政府职能的相关项目支出;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05,634.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18%。主要用于牟定县司法局在职人员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缴纳和单位退休人员工资及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9.卫生健康(类)支出459,769.1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主要用于牟定县司法局在职人员行政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和公务员医疗补助等缴纳。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55,48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6%。主要用于牟定县司法局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纳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5,000元,支出决算为61,072.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1.8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6,275.2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59.4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4,797元,占总支出决算的40.6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4,797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牟定县司法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5,000元,支出决算为61,072.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1.8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6,275.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0.4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4,79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19%。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县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勤俭节约,过‘紧日子’”的12条意见,压缩三公经费所致。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8,236.31元,下降11.8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22,857.31元,下降38.6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4,621元,增长143.68%。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较大,其主要原因是单位车辆使用年限较长,2021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加大,2022年基本没有维修。公务接待费增加较大,其主要原因是2022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4个地市5个县市区和云南省15个州市59个县市区51个批次431人次到牟定县考察学习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等工作。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牟定县司法局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1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云南省15个州市59个县市区到牟定县考察学习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牟定县司法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82,513.4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7,883.74元,下降10.44%,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各种办公费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牟定县司法局运行办公费、水电费和邮电费、差旅费、物业管理费、印刷费、会议费、培训费等相关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牟定县司法局资产总额10,402,378.70元,其中,流动资产123,905.53元,固定资产9,978,473.1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300,0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32,050.89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87,621.52元。处置房屋建筑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X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87,621.52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87,621.52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牟定县司法局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法律援助:是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依法受理与审查法律援助申请,组织法律援助服务机构和法律援助人员为符合法定条件的公民无偿提供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法律服务的活动。

3.人民调解:是指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说服、疏导等方法,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解决民间纠纷的活动。

4.社区矫正:是指将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

监督索引号532323001315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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