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23003764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牟定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牟定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州委、县委制定的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权益维护、移交安置、就业创业、服务管理、拥军优抚、褒扬纪念、解难帮困等法规政策并组织实施。
2.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服务管理。
3.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和就业创业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军属和其他优抚对象抚恤、优待等工作。
4.拟订烈士纪念设施建设规划和管理维护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
5.协调各方力量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在落实优待抚恤上下功夫,规范有序保障到位
2022年为优抚对象落实抚恤、生活补助12986600.00元;落实重点优抚对象基本医疗保险资金249900.00元;解决基本医疗救助7批,共发放资金235500.00元;为一至六级残疾军人缴纳职工医疗保险139900.00元。利用“春节”、“八一建军节”走访慰问驻牟部队、军休干部、优抚对象、边海防官兵家庭,为三等功、“四有”优秀官兵家庭送达立功喜报,兑现奖励资金4500.00元。组织退役士兵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及学历培训提升培训,组织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会,为退役军人提供岗位112个,促进上岗就业22人,进一步扩宽了退役军人就业渠道。
2.在推动烈士褒扬纪念上下功夫,加强保护坚守阵地
加强烈士纪念设施分级保护管理,认真执行《关于加强新时代褒扬纪念工作的意见》《“十四五”期间牟定县烈士纪念设施建设修缮总体规划方案》《牟定县烈士纪念设施规划建设修缮管理维护工作实施方案》《牟定县烈士纪念设施建设修缮总体规划》《牟定县烈士纪念设施管理服务制度》等要求,做到烈士纪念设施有人管理维护,有保障制度。完善了15个烈士纪念设施县级保护工作台账,其中:烈士纪念碑1座、烈士墓12座,烈士铜像1个,烈士纪念馆1个。
3.在打造双拥共建上下功夫,创新模式挖掘亮点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党政军领导主动带头。紧紧围绕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国防和军队建设全局,不断改进创新、与时俱进,有效提升双拥工作水平。二是弘扬拥军优属,革命光荣继承发展。围绕常态化“创”和集中式“建”两手并重的工作思路,投资580000.00元打造“一街一路一园一长廊”新时代双拥文化建设新品牌。投资370000.00元打造“夕阳红建设兵团”+部队党建引领新模式,建设凤屯镇伍庄“双拥示范村”。投资820000.00元整合基层力量,探索“两家三站”深度融合。三是赓续拥政爱民,服务群众鱼水情深。驻牟部队通过帮建支部、引进项目、改善设施、美化环境等方式,全力为脱贫攻坚、乡村振兴作贡献。四是军政和谐共建,社会化拥军成效显现。《牟定县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实施方案》《牟定县优抚对象临时救助实施方案》围绕“拥军清单”排忧解难。
4.在加强服务体系建设上下功夫,提升能力优化资源
围绕全国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创建工作目标,及时调整充实乡镇、村(社区)退役军人领导机构,明确专职工作人员,召开示范创建工作推进会、业务培训会,规范“一牌一预案、六清一上墙”建设标准。1个县级服务中心、7个乡镇服务站和服务对象300人以上茅阳社区等9个服务站通过省、州示范创建达标验收,创建成功率100%。
5.在深入开展帮扶援助上下功夫,真帮实抓成效突显
认真落实《牟定县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实施方案》《牟定县优抚对象临时救助实施方案》,采取“三个一点”(财政预算一点、社会捐赠一点、企业赞助一点)的方式筹集帮扶援助资金。2022年初县级财政预算帮扶救助资金100000.00元,用于帮扶援助因病、因灾、残疾及家庭特殊困难的退役军人、军属。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移交安置股,政策法规股、拥军优抚股、服务中心,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牟定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牟定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牟定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人。其中:行政编制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人(离休0人,退休3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1.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2.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牟定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度收入合计12018366.6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018289.33元,占总收入的99.99%;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77.32元,占总收入的0.01%。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804353.36元,增长46.3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060468.86元,增长51.02%;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256115.50元,下降99.97%。主要原因是2022年10月起优抚对象生活补助等资金实行“一卡通”平台发放,年初财政下拨到各乡镇的优抚资金收回由县局统一通过社保卡发放,所以财政拨款收入合计增加,2021年纳入“其他收入”核算的直汇资金,2022年纳入“其他应付款”进行核算,所以其他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牟定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度支出合计13730788.55元。其中:基本支出2027015.46元,占总支出的14.76%;项目支出11703773.09元,占总支出的85.24%;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5016176.66元,增长57.56%。其中:基本支出增加459624.05元,增长29.32%;项目支出增加4556552.61元,增长63.75%;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一是新增无军籍人员死亡抚恤费;二是2022年10月起优抚对象生活补助等资金实行“一卡通”发放,之前由乡镇发放的优抚资金统一由县局发放,所以项目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牟定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下属事业站所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027015.46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929253.06元,占基本支出的95.1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97762.40元,占基本支出的4.8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牟定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机构、下属事业站所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703773.09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用于民政管理事务244843.91元,主要是节日走访慰问优抚对象经费支出;
2.用于抚恤7374089.43元,主要是兑现优抚对象抚恤补助。包括死亡抚恤、伤残抚恤和其他优抚支出;
3.用于退役安置2187964.28元,主要是支付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军休人员工资、退役士兵教育培训经费、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
4.用于残疾人事业130000.00元,主要是五至六级精神残疾军人护理费支出;
5.用于临时救助55258.70元,主要是困难退役军人临时救助支出;
6.用于退役军人管理事务593411.45元,主要是省级双拥模范县创建经费支出;
7.用于优抚对象医疗1118205.32元,主要是对优抚对象基本医疗保险及住院费用补助和缴纳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费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牟定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619526.8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19%。与上年相比增加5247017.14元,增长62.67%,主要原因是2022年10月起优抚对象生活补助等资金实行“一卡通”平台发放,之前由乡镇发放的优抚资金统一由县局发放,所以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280886.2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17%。主要用于支付干部职工工资、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军休人员工资、退役士兵教育培训经费、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五至六级精神残疾军人护理费支出、困难退役军人临时救助、义务兵家庭优抚金。
9.卫生健康(类)支出1232360.5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5%。主要用于支付机关工作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优抚对象基本医疗保险及住院费用补助和缴纳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费用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0628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8%。主要用于支付机关工作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元,支出决算为7812.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90.6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7812.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7812.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牟定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元,支出决算为7812.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90.6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812.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90.6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我县创建省级双拥模范县,接待上级指导及考评验收相关工作,公务接待费增加。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853.00元,增长12.2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853.00元,增长12.26%。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我县创建省级双拥模范县,接待上级指导及考评验收相关工作,公务接待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1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指导及考评验收省级双拥模范县创建等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牟定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7762.40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366.24元,增长4.67%,主要原因是2022年人员调整,相应经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2832.00元、水费1000.00元、电费3200.00元、邮电费5000.00元、差旅费17346.00元、会议费1500.00元、公务接待费2000.00元、工会经费15284.40元、培训费800.00元、退休公用经费800.00元、公务交通补贴480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牟定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资产总额2071673.94元,其中,流动资产1885713.94元,固定资产18596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774077.17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660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6,6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6,6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牟定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监督索引号532323003764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