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230013180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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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牟定县财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牟定县财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牟定县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州、县党委关于财经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能是:
1.贯彻执行国家、省、州财税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宏观经济政策,提出加强财源建设和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财政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为全县人才工作提供财政政策保障。
2.起草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规范性文件。承担财税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预算管理有关监督工作。
3.承担各项财政收支管理职责。编制年度全县和县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报告全县和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等情况。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负责县级预决算公开。组织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拟订地方财政体制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
4.按照分工负责地方税收和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组织起草政府非税收入的规范性文件。提出地方税收政策调整建议。提出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建议。按照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制定彩票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监管彩票市场,按照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5.组织拟订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国库现金管理职责。组织编制政府财务报告。负责拟订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6.拟订和执行地方政府国内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承担地方政府性债务的日常管理职责,提出全县政府性债务规模控制和债务结构调整建议,指导和监督各乡镇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
7.按照规定拟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牵头编制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根据县人民政府授权,集中统一履行县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拟订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
8.拟订政府性基金管理制度,监督管理政府性基金收支活动。审核并汇总编制县本级政府性基金预决算草案,提出政府性基金与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的建议。
9.拟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办法。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监缴县本级国有资本收益。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10.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承担社会保险基金的财政监管工作。
11.参与拟订县级基建投资有关政策。拟订基建财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12.开展财经领域的国际、国内交流与合作。按照规定管理多边开发机构、外国政府的贷(赠)款。
13.负责管理会计工作。拟订会计管理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指导管理代理记账业务工作。
14.负责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配套办法,按照规定管理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制定需要全县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执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办法。监缴县属企业国有资本收益。贯彻实施企业财务管理相关制度,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有关制度。按照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15.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县关于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拟订全县地方金融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订地方金融监管的规范性文件。研究分析金融形势和金融运行情况。提出促进金融业稳定发展与改革的政策措施建议。
16.负责根据授权监督管理地方金融市场主体,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险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等机构的监督管理。组织协调县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强化对投资公司、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众筹机构、地方各类交易场所的监督管理。
17.负责县人民政府与驻县金融管理部门和监督管理部门的联系沟通工作,支持驻县金融监管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推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工作,引导和鼓励驻县金融机构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加强对民营企业、小微企业和“三农”的金融服务。协调推进企业直接融资、企业上市有关工作,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牵头推进地方金融监督管理信息化建设。协调推进地方金融机构组织体系建设,协调推进金融招商、对外交流合作工作。按照要求组织有关考核和奖励工作。
18.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整顿规范地方金融秩序。组织研究提出地方金融风险防范处置和维护地方金融稳定的政策建议,承担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统筹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依据授权组织、协调、指导地方金融机构重大风险和案件的调查处理。牵头建立完善地方金融风险监测、识别、评估、预警和处置体系,协调落实重大金融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协调处理地方金融突发事件和重大事件。
19.建立健全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制度和标准。指导乡镇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工作,对乡镇和行业主管部门履行有关监督管理和防范处置风险职责的情况进行督导、检查。依据授权配合做好管理协调金融机构的有关工作。协助指导全县金融机构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20.代表牟定县人民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实施监督管理。拟订国有资产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制度和措施。负责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组织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完善经营激励和约束机制。指导推进所监管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所监管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推进全县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按干管权限,对所监管企业干部进行任免。负责所监管企业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指导乡镇国有资产监管工作。
21.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加强财源建设,统筹财力保障。一是培育财源涵养税源。立足财源建设,创新财政扶持方式,大力支持重点项目建设,打牢财政持续增收的基础;落实好减税降费政策,深化“放管服”改革,为企业减负松绑、增强发展活力,做大财政蛋糕。二是强化收入征管。加强财税部门合力,积极支持税务部门依法加强税收征管,确保应收尽收;依法依规组织非税收入,盘活国有资源资产,确保非税收入规范入库。三是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加强对国家经济政策、财税政策及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或重大问题的前瞻性研究,配合各项目单位做好项目谋划,多渠道积极主动向上争取资金,有效补充财力缺口,壮大财政整体实力。
2. 突出支出重点,强化民生保障。一是围绕统筹发展,建立和完善支出体系,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聚力支持改善民生事业。二是大力压缩非刚性非重点支出等一般性支出,完善预算执行约束机制,将有限的财力重点用于改善和保障民生。三是科学有序安排财力,更大力度支持办好民生实事,全面巩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保持政策和支持力度不减,着力补齐民生短板,促进乡村发展。四是建立健全经费投入保障机制,促进稳定和扩大就业。五是持续加大重点项目资金投入,有力、有序、有效保障和推动社会各项事业健康发展,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3.坚持依法理财,加强财政管理。一是围绕创新发展,着力推进财税体制改革。持续深化零基预算管理,构建现代预算编制体系,不断提高预算管理水平。二是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力度,提高财政管理效能。三是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健全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继续扩大重点绩效评价范围,加强评价结果应用。四是切实抓好部门预决算编制、政府会计核算管理改革、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政府采购、政府性债务等工作,加强财政管理一体化平台建设,优化数字财政建设,不断提高财政管理水平。
4.强化底线思维,防范化解风险。一是围绕健康发展,聚力防控财政运行风险。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个大局,健全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防控体系,进一步完善投融资、应急处置以及政府债务风险预警机制,严格管控政府债务风险,充分发挥债务监测平台作用,确保不新增隐性债务,按时偿还政府债务本息,切实维护政府信誉。二是立足财政职能,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三保”主体责任,兜牢“三保”底线,确保“三保”不出风险。三是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人大、审计、财政等部门相互联动的预算执行监督体系,充分运用人大、纪检、审计等监督成果,抓好整改落实,及时防范化解风险,确保财政安全运行。
5.突出财政绩效,在强化财政监督上下功夫。一是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预算审查监督条例》《预算法实施条例》,加快推进法治财政建设,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二是加强“三保”运行监控和重点领域资金监管,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和财政资金安全运行。三是全面推进预算一体化管理,完整反映预算资金流向和预算项目全生命周期。进一步完善内控体系,强化流程控制,防范财政业务风险隐患。四是着力构建财会大监督格局,充分发挥财政监督职能,健全监督机制,强化对财政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五是深入推进预决算、政府债务等信息公开,督导各预算单位切实落实主体责任,不断提高财政管理水平和预算公开透明度。六是加强对财政资金的监督检查。督促预算单位认真落实财政资金使用的主体责任,规范单位资金管理,提升财经纪律和制度的执行力,筑牢财政资金安全的“底线”和预防腐败的“红线”。
6.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一是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全面领导,以政治建设为统领统筹推进财政系统党的各项建设。二是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抓实“基层党建创新提质年”各项目标任务,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三是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和省委实施办法精神,持之以恒反“四风”,一以贯之激浊扬清。四是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财政干部队伍,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干部人事工作方针政策,深化推进新时代云南财政干部人事工作改革发展。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牟定县财政局共设置18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综合股、预算股、债务管理股、绩效管理股、国库股、经济建设股(资源环境股)、行政政法股、科教文化股、社会保障股、农业农村股、涉外金融股、政府采购管理股(科技股)、会计股、财政监督和法制税政股(财政行政审批办公室)、非税收入管理股、地方金融股、国有资产管理股。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牟定县财政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牟定县财政局。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牟定县财政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3人。其中:行政编制2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1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9人(离休0人,退休29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故2022年度决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牟定县财政局2022年度收入合计11,829,367.2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690,534.44元,占总收入的98.83%;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38,832.83元,占总收入的1.17%。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422,479.10元,增长3.7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83,646.27元,增长2.49%;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138,832.83元,增长100%。,主要原因主要是新增全县配置整合行政事业单位资源资产评估专项工作经费、本年人员增加及新增劳务派遣人员补助、专项检查中介机构业务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牟定县财政局2022年度支出合计12,412,424.19元。其中:基本支出10,699,419.85元,占总支出的86.20%;项目支出1,713,004.34元,占总支出的13.80%;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324,141.12元,增长11.94%。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240,925.82元,增长13.12%;项目支出增加83,215.30元,增长5.11%;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新增全县配置整合行政事业单位资源资产评估专项工作经费、本年人员增加及新增劳务派遣人员补助、专项检查中介机构业务经费。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牟定县财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699,419.85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489,049.83元,占基本支出的88.6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210,370.02元,占基本支出的11.3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牟定县财政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713,004.34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公务之家、会计监督检查、国库集中支付、乡镇一体化核算经费支出522,281.06元,用于保障公务之家、会计监督检查、国库集中支付、乡镇一体化核算经费支出。
2.2021年财税征收工作经费41,100.40元,用于保障财税征收工作。
3.2021年政府会计改革等基层业务培训支出19,621.86元,用于开展2021年政府会计业务培训工作。
4.县市财政工作经费支出185,516.00元,用于保障县市财政工作。
5.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工作考核奖补经费支出36,500.00元,用于保障向上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工作。
6.资产评估及公开拍卖资产工作经费支出422,159.60元,用于开展县级资产评估及公开拍卖资产工作。
7.2021年度县级预算重点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和存量资金专项检查中介机构业务经费支出231,900.00元,用于开展县级预算重点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和存量资金专项检查工作。
8.2022年度部门预算县级预算支出项目入库评审及绩效目标审核服务费支出80,832.83元,用于开展部门预算县级预算支出项目入库评审及绩效目标审核工作。
9.财政一体化信息系统建设资金支出79,837.13元,用于保障财政一体化信息系统建设。
10.2022年度省级财政创业担保贷款奖补资金和2020年中央财政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支出93,255.46元,用于保障财政创业担保贷款和财政普惠金融发展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牟定县财政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273,591.3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88%。与上年相比增加1,186,224.29元,增长10.7%,主要原因是新增全县配置整合行政事业单位资源资产评估专项工作经费、本年人员增加及新增劳务派遣人员补助。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451,083.0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主要用于行政运行、专项业务、其他财政事务支出;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623,628.7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23%。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608,786.1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6%。主要用于行政和事业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51,575.4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2%。主要用于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38,51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9%。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0,000元,支出决算为72,45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5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1,863元,占总支出决算的57.7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0,594元,占总支出决算的42.22%,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0,594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牟定县财政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0,000元,支出决算为72,45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5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41,86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9.3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0,59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0.99%。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厉行节约要求推动节约型机关建设的通知》要求,厉行节约,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12,777.27元,增长21.4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3,794.73元,增长9.9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8,982.54元,增长41.56%。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今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惠农一卡通检查以及乡村振兴工作,车辆使用及接待任务较上年增加,导致公务接待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略有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乡村振兴、财政资金安全管理、税收工作、标准财政所建设、一事一议项目、扶贫项目及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9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财政资金安全管理、税收工作、标准财政所建设、一事一议项目、扶贫项目及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等财政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牟定县财政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10,370.02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67,221.54元,增长43.55%,主要原因分析是新增全县配置整合行政事业单位资源资产评估专项工作经费、本年人员增加及新增劳务派遣人员补助、专项检查中介机构业务经费。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3,095.00元、印刷费834.00元、水费2,000.00元、电费11,784.91元、邮电费42,679.10元、公务接待费17,575.00元、劳务费605,089.71元、委托业务费77,391.90元、工会经费38,900.4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336.00元、其他交通费用363,364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32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牟定县财政局部门资产总额9,180,341.70元,其中,流动资产292,788.91元,固定资产8,297,552.7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590,0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934,802.79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80,60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5,516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5,516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的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323001318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