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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定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牟定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牟定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第一部分
牟定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负责全县范围内的民族宗教事务管理工作。
1.负责中央和省、州党委、政府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及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民族宗教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掌握民族宗教动态,提出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政策建议;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宗教工作相关职责,促进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政策在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有关领域的贯彻落实;拟订我县民族宗教工作的规范性文件,监督检查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落实情况,保障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
2.负责研究分析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社会事业方面的问题并提出特殊政策建议,协调配合有关部门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科技发展、对口帮扶和经济技术合作等有关工作;负责协调处理民族关系中的重大事项,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社会稳定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3.参与拟订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相关领域的发展规划,促进建立和完善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综合评价监测体系,推进实施民族事务服务体系和民族事务管理信息化建设;负责组织协调民族工作领域有关对外交流与合作;参与涉及民族事务的对外宣传工作。
4.负责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承办牟定县人民政府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参与拟订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队伍的培养教育和推荐使用工作;做好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和宗教界人士生活、学习等各项管理工作。
5.负责研究提出民族教育改革发展中的特殊政策建议;管理少数民族语文文字工作,指导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翻译、出版和民族古籍的收集、整理、出版规划等工作;负责民族识别和民族成分更改初审工作,审核和审批有关宗教事务。
6.负责依法保护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的合法权益,保护宗教教职人员履行正常的教务活动,保护信教群众正常的宗教活动;指导宗教团体在宪法、法律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按照自身特点和《章程》独立开展工作,加强自身建设;防止和制止不法分子利用宗教名义进行非法活动,做好宗教涉外事务,抵制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对我进行的渗透,配合有关部门对非法宗教活动进行打击。
7.巩固和发展民族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积极推动民族宗教界人士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和维护法律尊严、维护人民利益、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的自我教育,团结和动员广大信教群众为全县的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社会和谐稳定服务。
8.承办牟定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牟定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示范创建办、民族股、宗教股。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以强化政治理论学习为根基,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省委省政府楚雄现场办公会精神和县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推动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在牟定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2.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高质量推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建设。紧扣“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总目标,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紧紧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不折不扣抓好《关于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实施方案》《牟定县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实施方案》《牟定县“十四五”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建设规划》等文件精神的落实,全力争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努力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方面树立“凝心聚力增共识促发展,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上培树牟定样板,在守住民族文化的“根”和“魂”“弘扬传承左脚舞文化”上培树牟定样板,在着力加快民族地区现代化建设步伐,实现“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上培树牟定样板,在不断改善人民生活水平,建设“幸福牟定”上培树牟定样板,在抓党建促农村宗教治理,在“民间信仰规范管理”上打造牟定样板,为楚雄州建设“滇中崛起增长极、现代农业示范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贡献牟定力量。
3.依法治理民族宗教事务,不断增强治理能力。认真贯彻
落实《宗教事务条例》,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认真抓好抓党建引领促农村宗教治理意见和宗教工作“一网两单”制度的落实,深入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加大对宗教界的政治引领力度,持续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和“五进”宗教活动场所活动。引导宗教界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服务和慈善活动,增强宗教界与党和国家同心同德、同向同行的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引导宗教界人士加强自身建设,发挥宗教界代表人士在团结群众、化解纠纷的积极作用。建立健全宗教活动场所规章制度,进一步强化宗教活动场所主要负责人职责,多措并举确保我县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活动安全有序。持续防范化解民族宗教领域风险,推进防范化解民族宗教领域风险隐患体制机制建设,做好民族宗教领域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加强部门联动,充分发挥县乡综合行政执法优势,用好网格化管理平台,依法整治非法宗教活动。健全完善常态化“七大机制”,推动在民族宗教行业系统扫黑除恶常治长效。深入贯彻落实《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坚持线上线下监管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4.认真落实组织路线,切实加强民族宗教干部队伍建设。坚持新时代好干部标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族地区干部队伍建设的“4个特别”要求,切实加强对民族宗教干部职工的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和履职本领,着力打造“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敢于担当”的干部队伍,努力当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示范标杆,当好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的示范标杆,当好强化政治担当、历史担当、责任担当的示范标杆,当好提升专业化、专门化、精细化水平的示范标杆,当好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的示范标杆,当好严实作风、严明纪律、严守底线的示范标杆“6个示范标杆”。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牟定县民族宗教事务局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8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8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 4人。
车辆编制1辆 ,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88.1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88.1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2022年的193.71万元对比减少5.55万元,下降2.87%。减少主要原因:人员减少2人,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预算随之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88.1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88.16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88.1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与2022年193.71万元对比部门财政拨款收入减少5.55万元,下降2.87%。减少主要原因:人员减少2人,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预算随之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88.16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88.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8.16万元,与2022年193.71万元对比减少5.55万元,下降2.87%。减少主要原因:人员减少2人,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预算随之减少。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万元,增长0%。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行政运行支出138.36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及单位运转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38万元,主要用于归口管理开支的统筹外离退休费用。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2.7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等各大保险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12.66万元,主要用于我单位在职人员按规定比例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基本支出188.16万元,其中:基本工资43.97万元,津贴补贴44.17万元,奖金26.3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5.66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7.45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4.4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86万元,住房公积金12.6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6万元,办公费0.84万元,水费0.1万元,电费0.27万元,邮电费0.10万元,差旅费0.80万元,公务接待费0.30万元,工会经费1.5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7.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16万元,退休费8.56万元,生活补助4.67万元。
项目支出0万元。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牟定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3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3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牟定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3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牟定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牟定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公务接待费0.3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0批次,5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牟定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无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确定的年度事业发展项目而发生的支出。
3.一般公共预算: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行使、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4.政府性基金预算:指政府通过向社会征收基金、收费,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5.“三公”经费: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政府部门(含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牟定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3.35万元,与上年15.99万元相比减少2.64万元,下降16.51%,减少的主要原因:加强管理,严控公用经费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牟定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资产总额55.8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27万元,固定资产52.60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5.3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42.18万元,固定资产减少3.18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第二部分牟定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附件:1.牟定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2.牟定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3年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牟定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3年3月8日
监督索引号532323001308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