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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定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2年09月08日   作者:   来源:牟定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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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部分 牟定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牟定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州委、县委制定的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权益维护、移交安置、就业创业、服务管理、拥军优抚、褒扬纪念、解难帮困等法规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服务管理。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和就业创业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军属和其他优抚对象抚恤、优待等工作。拟订烈士纪念设施建设规划和管理维护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协调各方力量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抓示范建设,退役军人服务保障水平全面提升

围绕全国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创建工作目标,调整充实乡镇、村(社区)退役军人领导机构,明确专职工作人员,召开示范创建工作推进会、业务培训会,规范“一牌一预案、六清一上墙”建设标准,悬挂了十大英模画像和制作了荣誉墙。

2.抓政策落实,优抚资金按时足额发放到位

严格执行各类优抚对象、退役军人节日慰问制度,按月足额发放优抚对象抚恤生活补助金,2021年共发放优抚资金1099.44万元,为义务兵家庭发放优待金137.25万元。

3.抓接收安置,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

2021年,接收退役士兵45名,符合政府安排工作的7名退役士兵,于8月20日全部安置到乡镇机关事业单位上岗。

4.抓双拥共建,拥军优属活动经常性开展。

一是在春节、“八一”期间开展十个一系列活动,走访慰问驻牟部队、军休干部、优抚对象,对全县133户现役边海防官兵家庭进行走访慰问,发放慰问金194.5万元。二是抓实革命烈士和红色文化的挖掘、整理、宣传工作。三是结合全省百家红色退役军人服务站创建工作,将我县革命烈士纪念碑、毕昌杰烈士铜像、曹庆功烈士纪念馆打造成为全州的红色党史党性教育基地。

5.抓思想引领,激励退役军人作用发挥

广泛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宣传活动,引导广大退役军人知法、守法、用法;成立“牟定县法律援助中心退役军人法律援助工作站”,为退役军人提供免费法律服务。

6.抓解难帮困,着力帮扶援助困难退役军人

县人民政府分别于82次、86次政府常务会讨论通过了《牟定县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实施方案》《牟定县优抚对象临时救助实施方案》,采取“三个一点”(财政预算一点、社会捐赠一点、企业赞助一点)的方式筹集20万元帮扶援助资金,设立帮扶援助专项资金账户,用于帮扶援助因病、因灾、残疾及家庭特殊困难的退役军人。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牟定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牟定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牟定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内设机构5个,分别是:办公室、拥军优抚股、政策法规股、移交安置股、服务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牟定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人。其中:行政编制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牟定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821.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95.78万元,占总收入的96.88%;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25.62万元,占总收入的3.12%。与上年849.12万元对比减少了27.72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政府安排工件的退役士兵补缴养老保险经费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牟定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度支出合计871.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6.74万元,占总支出的17.99%;项目支出714.72万元,占总支出的82.0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723.14万元对比增加了148.32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按相关政策规定,增加了五至六级精神残疾军人护理费支出、困难退役军人临时救助支出,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扩大补助范围,加大了经费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牟定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6.74万元。与上年169.05万元对比减少了12.31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职工退休1人,追加了单位的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46.7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3.6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0.0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3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牟定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14.72万元。与上年554.09万元对比增加了160.63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按相关政策规定,增加了五至六级精神残疾军人护理费支出、困难退役军人临时救助支出,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扩大补助范围,加大了经费支出。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抚恤160.38万元,主要是兑现优抚对象抚恤补助。包括死亡抚恤、伤残抚恤和其他优抚支出。

2.退役安置287.41万元,主要是支付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军休人员工资、退役士兵教育培训经费、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

3.残疾人事业11.21万元,主要是五至六级精神残疾军人护理费支出;

4.临时救助6.67万元,主要是困难退役军人临时救助支出;

5.退役军人管理事务156.59万元,主要是发放义务兵家庭优抚金;

6.优抚对象医疗92.02万元,主要是对优抚对象基本医疗保险及住院费用补助和缴纳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费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牟定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37.2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07%。与上年719.19万元对比增加了118.06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按相关政策规定,增加了五至六级精神残疾军人护理费支出、困难退役军人临时救助支出,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扩大补助范围,加大了经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6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2%。主要用于支付2019年政府综合绩效工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22.2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26%。主要用于支付干部职工工资、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军休人员工资、退役士兵教育培训经费、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五至六级精神残疾军人护理费支出、困难退役军人临时救助、义务兵家庭优抚金。

3.卫生健康(类)支出102.9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29%。主要是支付机关工作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优抚对象基本医疗保险及住院费用补助和缴纳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费用支出。

4.住房保障(类)支出9.4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3%。主要用于支付机关工作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牟定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2万元,支出决算为0.7万元,完成预算的285.7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7万元,完成预算的285.71%。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本单位根据全国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创建工作要求,5个乡镇和1个居委会退役军人服务站申报创建工作,并通过省州的实地验收。在此项工作中,接待州级初验、省级复审工作,增加了单位的公务接待费。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0.32万元,增长85.1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32万元,增长85.13%。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本单位根据全国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创建工作要求,5个乡镇和1个居委会退役军人服务站申报创建工作,并通过省州的实地验收。在此项工作中,接待州级初验、省级复审工作,增加了单位的公务接待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7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7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7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工作、全国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创建工作接待州级初验、省级复审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牟定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34万元,与上年9.73万元对比减少0.37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人员调整,工会经费减少。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0.15万元,水费0.17万元,电费0.25万元,邮电费0.5万元,差旅费1.74万元,会议费0.15万元,培训费0.08万元,公务接待费0.2万元,工会经费1.5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08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牟定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资产总额380.6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70.64万元,固定资产10.0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306.61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74.0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9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380.68

370.64

10.04

0

0

0

10.04

0

0

0

0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9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9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

3.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6、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7、“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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