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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公告

日期:2021年05月01日   作者:   来源:中共楚雄州委组织部    点击:[]

根据《云南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及相关要求,结合我州实际,现将我州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能测评

报考我州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须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工作由州公安局统一组织实施。在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者中,按不超过职位招录数4倍的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员。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文件和中央组织部《关于同意调整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项目测评次数的复函》等文件执行。

进入体能测评的人员请于2021年5月6日(星期四)上午7:45到楚雄州公安局人民警察培训学校运动场统一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结束后,体能测评结论为合格的人员,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不超过职位招录人数2倍比例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人员确定

在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须进行体能测评的测评结果为合格)的考生中,按不超过职位招录数2倍的比例和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各职位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比例低于2:1的招考职位,按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数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

(二)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2021年5月6日(星期四)8:30全州统一进行。

1.报考楚雄州法律援助中心、楚雄州老干部活动中心、楚雄州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楚雄州环境监察支队(含县市环境监察大队、县级环境监察大队大职位)、楚雄州地方公路管理处、楚雄州交通运政管理处(含县市交通运政管理所及大职位)岗位资格复审地点:楚雄州人才市场大厅(楚雄市阳光大道一公司两市场。联系电话:0878-3389670。

2.报考楚雄州地方志办公室岗位资格复审地点:楚雄市太阳历大道181号州志办二楼综合科,联系电话:0878-3389348。报考楚雄州接待处岗位资格复审地点:州公务中心2050办公室,联系电话:0878-3389857。报考楚雄州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岗位资格复审地点:州文化和旅游局302办公室,联系电话:0878-6169551。报考楚雄州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中心岗位资格复审地点:州卫生健康委办公楼602室(楚雄市开发区永安路273号),联系电话:0878-3121456。

3.报考县市、乡镇岗位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含普通选调生岗位),资格复审地点为各县市委组织部。资格复审详细情况请具体咨询当地组织部门,联系电话:

楚雄市委组织部0878—3123259

双柏县委组织部0878—7712178

牟定县委组织部0878—5211577

南华县委组织部0878—7222350

姚安县委组织部0878—5723566

大姚县委组织部0878—6200728

永仁县委组织部0878—6716115

元谋县委组织部0878—8226396

武定县委组织部0878—8838921

禄丰县委组织部0878—4122879

(三)考生参加资格复审时必须携带的材料

笔试准考证(2份,审核合格盖章后1份考生持有,1份留存审核单位)、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所在学校或者单位盖章的报名推荐表(报考选调生职位的携带选调生报名推荐表即可)、报名登记表、证明满足职位要求的其他材料。报名推荐表(含选调生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等材料可从云岭先锋网站下载、打印。

报考限2021年应届毕业生招考职位的2019年、2020年毕业生,还须提供原毕业学校或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出具的档案存放证明,档案存入时间须在2021年2月底前。

资格复审时尚未拿到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的2021年毕业生,可持学历获取保证书作为其学历的证明材料,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的审验放在考察阶段。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请详阅《云南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在资格复审时,考生须签订承诺书,在考察阶段予以核实。

(四)资格复审相关要求

1.各县市委组织部门和州级各招录单位具体负责资格复审工作,对报考人员报名信息进一步核实,对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与岗位招考条件进行比对。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录单位有权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2.资格复审是对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与网络报名信息是否一致进行审核,主要审核与岗位要求相关的内容。复审时将严格对照《云南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云南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简章》岗位资格条件、常见问题解答及相关文件要求,对考生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须对是否参加面试及后续考录过程进行签字确认。

3.资格复审原则上要求考生本人亲自到场,如确因特殊原因无法到场的,可以由考生签署委托书,请他人代为进行资格复审。如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本人自动放弃。

4.户籍和生源地认定按照楚雄州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的《关于楚雄州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生源或户籍要求的说明》进行认定。

5.资格复审时出现因人员放弃或复审不合格而导致未达到面试比例的职位,以进入该环节人员须具备的条件,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进行递补,递补2批次后仍未达到面试比例的职位不再递补,按实际合格人员组织面试。面试及后续考录环节不再递补。

三、注意事项

请广大考生认真及时地阅读通知、公告及所有相关文件,知晓政策规定及安排,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原因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招录环节,一旦出现考生提供信息和承诺事项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情形,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请报考人员保持报名时填报的联系电话畅通,因电话不畅,导致无法接收到参加资格复审通知、递补通知、面试通知等重要考试信息的,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无法进入后续环节的相关后果。

四、重要提示

请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监测管理,资格复审前3天提前申领“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做好日体温测量、记录并进行健康状况监测,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考生进入资格复审地点前,应当主动出示本人“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信息,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配合资格复审单位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其中:“云南健康码”为绿码人员,可按要求正常参加资格复审;“云南健康码”为黄码人员,持资格复审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资格复审;“云南健康码”为红码非境外入滇人员,持考试前7天内2次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资格复审;一个月内有高风险、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持考试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资格复审;一个月内有境外旅居史的人员,可在解除14天隔离观察后,持考试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加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应做好自我防护,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尤其应避免跨省流动,对瞒报、谎报人员依法追究有关责任。

中共楚雄州委组织部

2021年5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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