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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和镇人民政府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号02号

日期:2024年12月30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行政相对人名称

牟定天众农牧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32323MA6PQ2DP5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共政罚决字〔2024〕02号

违法事实

擅自改变林地用途

处罚类别

罚款;责令植被恢复

处罚机关

共和镇人民政府

处罚内容

1.责令限2025年03月30日前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2.对你(单位)处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2.3倍的罚款,即28969.80元x2.3倍=66631元(取整),大写陆万陆仟陆佰叁拾壹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4年12月30日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云南省林业和草原行政处罚强制裁量权基准(202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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