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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公示(2025)第3号

日期:2025年04月18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工作规程(试行)》规定,现将罗祥正、李兴旺等11人工伤认定情况公示如下:

1.罗祥正,男,大理兴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职工。

2024年6月23日7时左右,罗祥正在大理兴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包的位于牟定县安乐乡起家村牟元高速公路项目工程工地拆卸挡墙模板过程中,系在身上的安全绳突然断裂,罗祥正从挡墙跌落至地面,造成罗祥受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2.李兴旺,男,成都启扬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职工。

2024年7月15日19时20分左右,李兴旺在中铁二局C1包项目隧道内清洗注浆机过程中,不慎脚下踩滑、右脚跌落至注浆机中,被注浆机传动轴压住右脚受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3.乐磊磊,男,平潭综合实验区博厚路桥工程有限公司职工。

2024年9月16日5时10分左右,乐磊磊驾驶摩托车前往施工现场开挖机途中摔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4.沙马木沙,男,贵州柏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职工。

2024年6月9日9时左右,沙马木沙在安乐乡他不的村C线3号铁塔抬挂线棒的过程中滑倒受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5.杨国民,男,牟定县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职工。

2025年2月19日16点10分左右,杨国民到湖畔家园维护水表时,脚下不慎踩滑导致左小腿受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五项的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6.卓平海,男,牟定县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职工。

2025年2月26日17时20分左右,卓平海和同事到白土坡村安装水管,水管安装完毕后,卓平海在开水管闸阀过程中脚下不慎踩空,导致右脚扭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五项的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7.黑永洪,男,云南省楚雄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牟定分公司职工。

2025年3月20日12时18分左右,云E36781号公交车驾驶员与乘客在公交车上发生争吵,当班站务员黑永洪听到争吵后上车进行劝导,在劝导涉事乘客过程中,被乘客打伤眼部。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8.李家利,男,平潭综合实验区博厚路桥工程有限公司职工。

2024年12月18日5时左右,李家利在牟定县安乐乡六渡村委会大香树隧道做仰拱钢筋工作时,因隧道内高压机风管破裂后,强风吹入耳内致双耳受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9.华陈妃,女,牟定县育才幼儿园职工。

2025年4月1日,华陈妃到县消防救援大队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培训结束后返回学校途中,被逆向行驶的摩托车撞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五项的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10.起才,男,牟定县牟鼎劳务派遣服务有限公司职工。

2025年3月20日0时30分左右,戌街乡综合应急救援队到碗厂村委会下村一处民房灭火,在灭火过程中,救援队员起才不慎脚下踩空,从2米高的院墙跌落,造成面部,手、脚受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11.普向东,男,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牟定分局职工。

2025年2月18日,普向东在家死亡的事实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认定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情形,拟不予认定或视同工伤。


从公示之日起5日内,如对以上职工工伤认定有不同意见,可在公示期间内向牟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通讯地址:牟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邮编:675500,联系电话:0878-5216969、0878-5216162


牟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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