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2023年版)
序号 |
主项 |
子项 |
办理项 |
办理材料 |
法定办理时限 |
压缩后 办理时 限 |
办理环节 |
设定依据 |
办理方式、办理渠道 |
备注 |
1 |
一、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和变更登记 |
单位参保 登记 |
单位参保登记 |
1.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或单位批准 成立、拆分、合并的文件(实现部门间数 据共享或建立联办登记的单位可不提供)①有条件的地区可通过市场监管、民政、编办等部门“五证合一”数据获取信息。 ②无法实现部门间数据共享或建立联办登记的,可要求提供办理材料。 2.填写《基本医疗保险单位参保信息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 |
不超过5个工 作日 |
即时办结 |
申请—受理 —审核—办结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 2.《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9号》第八条 3.《社会保险经办条例》(国务院令第765号)第六条、第十条 |
线上: 1.云南医保网厅(单位) (https://ggfw.ynylbz.cn) 2.云南省政务服务网 (http://zwfw.yn.gov.cn) 3.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官网)——政务服务(https://ylbz.yn.gov.cn ) 线下: 医保经办服务窗口 |
1.医保经办服务窗口(包括:各级医保经办机构服务窗口、入驻各级政务服务大厅的医保窗口、延伸至第三方机构的医保服务窗口、下沉至乡镇(街道)、村(社 区)的医保服务窗口(下同)) 2.各地应加强部门信息共享,通过获取登记管理机关登记信息后办理;无法获取登记管理机关信息的,由用人单位申请办理(下同) 3.能通过数据共享获得材料或留存纸质材料或存档电子材料的,不再要求提供材料(下同) 4.单位参保登记含新登记、拆分、合并、分立、注销等相关内容 |
2 |
职工参保 登记 |
单位职工参保登记 |
填写《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 (含增加、中断、终止、恢复、在职转退休)(加盖单位公章) |
不超过5个工 作日 |
即时办结 |
申请—受理 —审核—办结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五十八条 2.《社会保险经办条例》(国务院令第 765号)第六条 3.《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内地(大陆)参加 社会保险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 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41号)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 4.《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6号)第三条、第四条 5.《关于印发<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享有相 关待遇的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53号)第九条 |
线上: 1.云南医保网厅(单位) (https://ggfw.ynylbz.cn) 2.云南省政务服务网 (http://zwfw.yn.gov.cn) 3.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官网)——政务服务(https://ylbz.yn.gov.cn ) 线下: 医保经办服务窗口 |
1.有效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出生医学证明、社保卡、医保码、居住证、户口簿、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等 (下同)) 2.特殊人群还需提供: ①港澳台人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 行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建立劳动关系 的证明 ②外国人需提供外国人就业证件及居留证件,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③在职转退休的 ,需提供退休审批材料和视同缴费年限认定材料 3.死亡人员停保,填写死亡时间 |
3 |
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 |
填写《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 (含增加、中断、终止、恢复、在职转退休) |
不超过5个工 作日 |
即时办结 |
申请—受理 —审核—办结 |
线上: 1.微信/支付宝小程序“云南医保” 2.办事通APP 3.云南医保网厅(个人) (https://ggfw.ynylbz.cn) 4.云南省政务服务网 (http://zwfw.yn.gov.cn) 5.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官网)——政务服务(https://ylbz.yn.gov.cn ) 6.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云南专区) 线下: 医保经办服务窗口 |
1.特殊人群需提供: ①港澳台人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②外国人需提供居留证件,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③在职转退休的 ,需提供退休审批材料和视同缴费年限认定材料 2.死亡人员停保,填写死亡时间 |
序号 |
主项 |
子项 |
办理项 |
办理材料 |
法定办理时限 |
压缩后 办理时 限 |
办理环节 |
设定依据 |
办理方式、办理渠道 |
备注 |
4 |
一、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和变更登记 |
城乡居民 参保登记 |
城乡居民参保登记 |
出具有效身份证件 |
即时办结 |
即时办结 |
申请—受理 —审核—办结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五十八条 2.《社会保险经办条例》(国务院令第 765号)第六条 3.《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内地(大陆)参加 社会保险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41号)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 4.《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6号)第三条、第四条 5.《关于印发<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享有相 关待遇的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53号)第九条 |
线上: 1.微信/支付宝小程序“云南医保” 2.办事通APP 3.国家政务服务平台APP 4.云南医保网厅(个人) (https://ggfw.ynylbz.cn) 5.云南省政务服务网 (http://zwfw.yn.gov.cn) 6.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官网)——政务服务(https://ylbz.yn.gov.cn ) 7.公共服务后台管理系统 (https://ggfw.ynylbz.cn/manage) 线下: 医保经办服务窗口 |
1.城乡居民参保登记含新参保、暂停参保等 2.省内城乡居民、新生儿参保登记不受户籍、居住地、工作地限制 3.城乡居民参保登记“跨省通办”“省内通办”“就近办” 4.存在重复参保,按参保人本人意愿选择参保地 |
5 |
大学生参保登记 |
出具有效身份证件 |
即时办结 |
即时办结 |
申请—受理 —审核—办结 |
大学生参保地选择:原则上在学籍地(或学校)参加居民医保。若大中专学生为资 助参保救助对象、残疾人等特殊人员,优先选择在身份认定地区参保 |
6 |
新生儿参保登记 |
出具有效身份证件 |
即时办结 |
即时办结 |
申请—受理 —审核—办结 |
1.鼓励新生儿在定点医疗机构“落地”参保登记 2.新生儿首次用“出生医学证明”参保登记的,在领取居民身份证后,作信息维护,避免出现重复参保现象 |
7 |
单位参保 信息变更 登记 |
单位参保信息变更登记 |
填写《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单位信息变更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 |
即时办结 |
即时办结 |
申请—受理 —审核—办结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第八条、第五十七条 2.《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9号)第九条 3.《社会保险经办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务院令第765号)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 |
线上: 1.云南医保网厅(单位) (https://ggfw.ynylbz.cn) 2.云南省政务服务网 (http://zwfw.yn.gov.cn) 3.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官网)——政务服务(https://ylbz.yn.gov.cn ) 线下: 医保经办服务窗口 |
变更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等关键信息的可要求提供必要的对应辅助材料 |
8 |
职工参保 信息变更 登记 |
职工参保信息变更登记 |
1.出具有效身份证件 2.填写《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参保信息变更登记表》 |
即时办结 |
即时办结 |
申请—受理 —审核—办结 |
线上: 1.微信/支付宝小程序“云南医保” 2.办事通APP 3.云南医保网厅(个人) (https://ggfw.ynylbz.cn) 4.云南省政务服务网 (http://zwfw.yn.gov.cn) 5.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官网)——政务服务(https://ylbz.yn.gov.cn ) 6.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云南专区) 7.公共服务后台管理系统 (https://ggfw.ynylbz.cn/manage) 线下: 医保经办服务窗口 |
1.变更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关键信息的可要求提供必要的对应辅助材料 2.城乡居民参保信息变更登记包括信息变 更及暂停、终止参保 3.城乡居民参保信息变更“跨省通办”“省内通办”“就近办” |
9 |
城乡居民 参保信息 变更登记 |
城乡居民参保信息变更登记 |
1.出具有效身份证件 2.填写《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参保信息变更登记表》 |
即时办结 |
即时办结 |
申请—受理 —审核—办结 |
序号 |
主项 |
子项 |
办理项 |
办理材料 |
法定办理时限 |
压缩后 办理时 限 |
办理环节 |
设定依据 |
办理方式、办理渠道 |
备注 |
10 |
二、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信息查询和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 |
参保单位 参保信息 查询 |
参保单位参保信息查询 |
提供单位有效证明文件 |
即时办结 |
即时办结 |
申请—受理—办结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七十四条 2.《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9号)第十六条 3.《社会保险经办条例》(国务院令第765号)第三十二条 |
线上: 1.云南医保网厅(单位) (https://ggfw.ynylbz.cn) 2.云南省政务服务网 (http://zwfw.yn.gov.cn) 3.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官网)——政务服务(https://ylbz.yn.gov.cn ) 线下: 医保经办服务窗口 |
单位有效证明文件可包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或介绍信(下同) |
11 |
参保人员 参保信息 查询 |
参保人员参保信息查询 |
出具有效身份证件 |
即时办结 |
即时办结 |
申请—受理—办结 |
线上: 1.微信/支付宝小程序“云南医保” 2.办事通APP 3.云南医保网厅(个人) (https://ggfw.ynylbz.cn) 4.云南省政务服务网 (http://zwfw.yn.gov.cn) 5.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官网)——政务服务(https://ylbz.yn.gov.cn ) 6.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云南专区) 7.公共服务后台管理系统 (https://ggfw.ynylbz.cn/manage) 线下: 医保经办服务窗口 |
|
12 |
参保人员 个人账户 一次性支 取 |
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 |
1.提供有效身份证件 2.填写《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申请表》 |
不超过15个工作日 |
不超过15个工作日 |
申请—受理 审核— 拨付—办结 |
1.《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第四条2.《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内地(大陆)参加 社会保险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 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医保局令第41号)第七条 3.《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参加社会保险 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6号)第五条、第六条 |
线上: 1.云南医保网厅(单位) (https://ggfw.ynylbz.cn) 2.云南省政务服务网 (http://zwfw.yn.gov.cn) 3.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官网)——政务服务(https://ylbz.yn.gov.cn ) 线下: 医保经办服务窗口 |
1.因参保人死亡支取到单位账户,填写《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填写死亡时 间,可不提供死亡证明材料 2.因参保人死亡支取到个人账户,提供参 保人或继承人(代表人)身份证、银行卡账户信息,通过数据共享无法查询死亡信 息的,可提供死亡证明或火化证明或个人 承诺书等 3.主动放弃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需填写主动放弃承诺书,说明主动放弃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的情况 |
序号 |
主项 |
子项 |
办理项 |
办理材料 |
法定办理时限 |
压缩后 办理时 限 |
办理环节 |
设定依据 |
办理方式、办理渠道 |
备注 |
13 |
三、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
开具《参保凭证》 |
开具《参保凭证》 |
出具有效身份证件 |
即时办结 |
即时办结 |
申请—受理—审核—办结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二条 2.《国家医保局办公室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 发<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医保办发〔2021〕43号)第二条、第八条、第九条 |
线上: 1.微信/支付宝小程序“云南医保” 2.办事通APP 3.云南医保网厅(个人) (https://ggfw.ynylbz.cn) 4.云南省政务服务网 (http://zwfw.yn.gov.cn) 5.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官网)——政务服务(https://ylbz.yn.gov.cn ) 6.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云南专区) 线下: 医保经办服务窗口 |
由转出地经办窗口受理打印,或者线上自主下载打印 |
14 |
开具《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 |
开具《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 |
出具有效身份证件 |
即时办结 |
即时办结 |
申请—受理—审核—办结 |
在转出地线上或线下办理转出后,可在转出地经办窗口受理打印《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或者线上自主下载打印 |
15 |
医保关系 转移接续 手续办理 |
医保关系转移接续手续办理 |
出具有效身份证件 |
不超过15个工作日 |
不超过15个工作日 |
申请—受理—审核—办结 |
1.线上或线下办理转移手续 2.转出地经办机构完成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出,生成开具《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并划转个人账户余额 3.转入地经办机构收到开具《参保人员基 本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后办理基本医保关系转入 4.个人账户转移到账后,由转入地经办机构办理个人账户合并 |
16 |
四、开具《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证明》 |
开具《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证明》 |
开具《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证明》 |
1.个人办理出具有效身份证件 2.单位办理出具单位有效证明文件 |
即时办结 |
即时办结 |
申请—受理—审核—办结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2.《社会保险经办条例》(国务院令第 765号)第三十二条 |
线上: 1.微信/支付宝小程序“云南医保” 2.办事通APP 3.云南医保网厅(个人或单位) (https://ggfw.ynylbz.cn) 4.云南省政务服务网 (http://zwfw.yn.gov.cn) 5.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官网)——政务服务(https://ylbz.yn.gov.cn ) 6.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云南专区) 线下: 医保经办服务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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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五、开具《基本医疗保险单位参保证明》 |
开具《基本医疗保险单位参保证明》 |
开具《基本医疗保险单位参保证明》 |
办理出具单位有效证明文件 |
即时办结 |
即时办结 |
申请—受理—审核—办结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2.《社会保险经办条例》(国务院令第765号)第三十二条 |
线上: 1.云南医保网厅(单位) (https://ggfw.ynylbz.cn) 2.云南省政务服务网 (http://zwfw.yn.gov.cn) 3.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官网)——政务服务(https://ylbz.yn.gov.cn ) 线下: 医保经办服务窗口 |
|
序号 |
主项 |
子项 |
办理项 |
办理材料 |
法定办理时限 |
压缩后 办理时 限 |
办理环节 |
设定依据 |
办理方式、办理渠道 |
备注 |
18 |
六、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备案 |
异地安置 退休人员 备案 |
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备案 |
线上办理:线上签署承诺书 线下办理:出具有效身份证件 |
即时办结 |
即时办结 |
申请—办结 |
1.《国家医疗保障局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 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2〕22号) 2.《云南省医疗保障局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 作的通知》(云医保〔2022〕147号) |
线上: 1.微信/支付宝小程序“云南医保” 2.办事通APP 3.云南医保网厅(个人) (https://ggfw.ynylbz.cn) 4.云南省政务服务网 (http://zwfw.yn.gov.cn) 5.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官网)——政务服务(https://ylbz.yn.gov.cn ) 6.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云南专区) 7.参保地电话接受办理 线下: 医保经办服务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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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异地长期 居住人员 备案 |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 |
线上办理:线上签署承诺书 线下办理:出具有效身份证件 |
即时办结 |
即时办结 |
申请—办结 |
|
20 |
常驻异地 工作人员 备案 |
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备案 |
线上办理:线上签署承诺书 线下办理:出具有效身份证件 |
即时办结 |
即时办结 |
申请—办结 |
|
21 |
异地转诊 人员备案 |
异地转诊人员备案 |
线上办理:提供转诊转院证明、线上签署承诺书 线下办理:出具有效身份证件及提供转诊转院证明 |
即时办结 |
即时办结 |
申请—办结 |
线上: 1.微信/支付宝小程序“云南医保” 2.办事通APP 3.云南医保网厅(个人) (https://ggfw.ynylbz.cn) 4.云南省政务服务网 (http://zwfw.yn.gov.cn) 5.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官网)——政务服务(https://ylbz.yn.gov.cn ) 6.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云南专区) 线下: 医保经办服务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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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异地其他 临时外出 就医人员 备案 |
异地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备案 |
线上办理:线上签署承诺书 线下办理:出具有效身份证件 |
即时办结 |
即时办结 |
申请—办结 |
线上: 1.微信/支付宝小程序“云南医保” 2.办事通APP 3.云南医保网厅(个人) (https://ggfw.ynylbz.cn) 4.云南省政务服务网 (http://zwfw.yn.gov.cn) 5.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官网)——政务服务(https://ylbz.yn.gov.cn ) 6.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云南专区) 7.参保地电话接受办理 线下: 医保经办服务窗口 |
|
序号 |
主项 |
子项 |
办理项 |
办理材料 |
法定办理时限 |
压缩后 办理时 限 |
办理环节 |
设定依据 |
办理方式、办理渠道 |
备注 |
23 |
七、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享受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 |
基本医疗 保险参保 人员享受 门诊慢特 病病种待 遇认定 |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享受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 |
1.出具有效身份证件 2.二级及以上医院、主治及以上医生临床诊断确诊为相关病种的诊断资料(含诊断证明、出院证、出院记录、出院小结等其中一种) |
不超过20个工作日 |
不超过5个工 作日 |
申请—受理—审核—办结 |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 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14号) 2.《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药监局关于完善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 用药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19 〕54号) 3.《云南省医疗保障局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统一全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慢性病病种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云医保〔2020〕77号) |
线上: 1.微信/支付宝小程序“云南医保” 2.办事通APP 3.云南医保网厅(个人) (https://ggfw.ynylbz.cn) 4.云南省政务服务网 (http://zwfw.yn.gov.cn) 5.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官网)——政务服务(https://ylbz.yn.gov.cn ) 线下: 医保经办服务窗口 |
|
24 |
八、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医疗费用手工(零星)报销 |
门诊费用 报销 |
急诊抢救费用报销 |
1.出具有效身份证件 2.医疗机构收费票据 3.费用明细清单 4.病危通知书或抢救记录。 5.银行账户信息(户名、账号、开户行) |
不超过30个工作日 |
不超过20个工作日 |
申请—受理—审核—拨付—办结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35号)第二十八条、第三十条 2.《社会保险经办条例》(国务院令第765号)第二十条 3.《云南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管理规定》(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86号) 4.《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 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6〕72号) |
线上: 1.微信/支付宝小程序“云南医保” 2.办事通APP 3.云南医保网厅(个人) (https://ggfw.ynylbz.cn) 4.云南省政务服务网 (http://zwfw.yn.gov.cn) 5.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官网)——政务服务(https://ylbz.yn.gov.cn ) 线下: 医保经办服务窗口 |
|
25 |
普通门诊、慢性病门诊、特殊病门诊、国谈药门诊费用报销 |
1.出具有效身份证件 2.定点医疗机构收费票据 3.费用明细清单 4.诊断证明或处方底方或门诊病历 5.银行账户信息(户名、账号、开户行) |
不超过30个工作日 |
不超过20个工作日 |
申请—受理—审核—拨付—办结 |
|
26 |
“双通道”、门诊统筹定点零售药店购药费用报销 |
1.出具有效身份证件 2.定点零售药店收费票据 3.费用明细清单 4.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处方 5.银行账户信息(户名、账号、开户行) |
不超过30个工作日 |
不超过20个工作日 |
申请—受理—审核—拨付—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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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无第三方责任外伤门诊费用报销 |
1.出具有效身份证件 2.定点医疗机构收费票据 3.费用明细清单 4.诊断证明或处方底方或门诊病历 5.交通事故认定书、法院判决书、调解协议书等公检法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无法提供的填写个人承诺书 6.银行账户信息(户名、账号、开户行) |
不超过30个工作日 |
不超过20个工作日 |
申请—受理—审核—拨付—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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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主项 |
子项 |
办理项 |
办理材料 |
法定办理时限 |
压缩后 办理时 限 |
办理环节 |
设定依据 |
办理方式、办理渠道 |
备注 |
28 |
八、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医疗费用手工(零星)报销 |
门诊费用 报销 |
部分第三方责任外伤门诊费用报销 |
1.出具有效身份证件 2.定点医疗机构收费票据 3.费用明细清单 4.诊断证明或处方底方或门诊病历 5.交通事故认定书、法院判决书、调解协议书等公检法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 6.银行账户信息(户名、账号、开户行) |
不超过30个工作日 |
不超过20个工作日 |
申请—受理—审核—拨付—办结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35号)第二十八条、第三十条 2.《社会保险经办条例》(国务院令第765号)第二十条 3.《云南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管理规定》(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86号) 4.《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 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6〕72号) |
线上: 1.微信/支付宝小程序“云南医保” 2.办事通APP 3.云南医保网厅(个人) (https://ggfw.ynylbz.cn) 4.云南省政务服务网 (http://zwfw.yn.gov.cn) 5.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官网)——政务服务(https://ylbz.yn.gov.cn ) 线下: 医保经办服务窗口 |
|
29 |
住院费用 报销 |
住院费用报销 |
1.出具有效身份证件 2.定点医疗机构收费票据 3.费用明细清单 4.诊断证明或出院记录或出院小结或出院证 5.银行账户信息(户名、账号、开户行) |
不超过30个工作日 |
不超过20个工作日 |
申请—受理—审核—拨付—办结 |
新生儿费用报销提供监护人银行账户信息 |
30 |
无第三方责任外伤住院费用报销 |
1.出具有效身份证件 2.定点医疗机构收费票据 3.费用明细清单 4.诊断证明或出院记录或出院小结或出院证 5.交通事故认定书、法院判决书、调解协议书等公检法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无法提供的填写个人承诺书 6.银行账户信息(户名、账号、开户行) |
不超过30个工作日 |
不超过20个工作日 |
申请—受理—审核—拨付—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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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部分第三方责任外伤住院费用报销 |
1.出具有效身份证件 2.定点医疗机构收费票据 3.费用明细清单 4.诊断证明或出院记录或出院小结或出院证 5.交通事故认定书、法院判决书、调解协议书等公检法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 6.银行账户信息(户名、账号、开户行) |
不超过30个工作日 |
不超过20个工作日 |
申请—受理—审核—拨付—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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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主项 |
子项 |
办理项 |
办理材料 |
法定办理时限 |
压缩后 办理时 限 |
办理环节 |
设定依据 |
办理方式、办理渠道 |
备注 |
32 |
九、生育保险待遇核准支付 |
生育医疗 费支付 (含产前检查费) |
生育医疗费支付(含产前检查费) |
1.出具有效身份证件 2.医疗机构收费票据 3.诊断证明或出院记录或出院小结 4.男职工的未就业配偶享受男职工的生育 医疗费用待遇时,提供《配偶未就业承诺书》和《结婚证》复印件 5.银行账户信息(户名、账号、开户行) |
不超过20个工作日 |
不超过15个工作日 |
申请—受理—审核—拨付—办结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35号)第五十四条 2.《社会保险经办条例》(国务院令第765号)第二十条 3.《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职工生 育保险办法的通知》(云政办发〔2011〕121号) |
线上: 1.微信/支付宝小程序“云南医保” 2.办事通APP 3.云南医保网厅(个人) (https://ggfw.ynylbz.cn) 4.云南省政务服务网 (http://zwfw.yn.gov.cn) 5.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官网)——政务服务(https://ylbz.yn.gov.cn ) 线下: 医保经办服务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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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计划生育 医疗费用 支付 |
计划生育医疗费用支付 |
1.出具有效身份证件 2.医疗机构收费票据 3.诊断证明或出院记录或出院小结或门诊病历或手术记录 4.银行账户信息(户名、账号、开户行) |
不超过20个工作日 |
不超过15个工作日 |
申请—受理—审核—拨付—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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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辅助生殖 医疗费用 补助 |
辅助生殖医疗费用补助 |
1.出具有效身份证件 2.医疗机构收费票据 3.诊断证明或出院记录或出院小结或门诊病历或手术记录 4.银行账户信息(户名、账号、开户行) |
不超过20个工作日 |
不超过15个工作日 |
申请—受理—审核—拨付—办结 |
线上: 1.微信/支付宝小程序“云南医保” 2.办事通APP 3.云南医保网厅(个人) (https://ggfw.ynylbz.cn) 4.云南省政务服务网 (http://zwfw.yn.gov.cn) 5.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官网)——政务服务(https://ylbz.yn.gov.cn ) 线下: 医保经办服务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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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生育津贴 支付 |
生育津贴支付(含计划生育津贴、男职工护理假津贴) |
1.出具有效身份证件 2.诊断证明或出院记录或出院小结或门诊病历或手术记录 3.男职工报销护理假津贴的,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 4.系统自动获取单位银行账户信息(户名、账号、开户行) |
不超过10个工作日 |
不超过10个工作日 |
申请—受理—审核—拨付—办结 |
特殊情况,如:单位银行账户异常(冻 结),单位提出申请拨付到个人的,提供个人银行账户信息(户名、账号、开户 行) |
36 |
十、医疗救助对象待遇核准支付 |
医疗救助对象手工(零星)报销 |
医疗救助对象手工(零星)报销 |
1.出具有效身份证件 2.医药机构收费票据 3.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的结算单 4.银行账户信息(户名、账号、开户行) |
不超过30个工作日 |
不超过20个工作日 |
申请—受理—审核—拨付—办结 |
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第二十九条 2.《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开展 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30号) 3.《城乡医疗救助基金管理办法》(财社〔2013〕217号)第八条 4.《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救助与城乡居民大 病保险有效衔接的通知》(民发〔2017〕12号) 5.《关于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 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医保发〔2021〕10号) 6.《云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健全 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若干措施的通知》(云政办发〔2022〕40号) |
线上: 1.微信/支付宝小程序“云南医保” 2.办事通APP 3.云南医保网厅(个人) (https://ggfw.ynylbz.cn) 4.云南省政务服务网 (http://zwfw.yn.gov.cn) 5.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官网)——政务服务(https://ylbz.yn.gov.cn ) 线下: 医保经办服务窗口 |
与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合并支付的一次性提供材料 |
序号 |
主项 |
子项 |
办理项 |
办理材料 |
法定办理时限 |
压缩后 办理时 限 |
办理环节 |
设定依据 |
办理方式、办理渠道 |
备注 |
37 |
十一、医药机构申请定点协议管理 |
医疗机构 申请定点 协议管理 |
医疗机构申请定点协议管理 |
1.《云南省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申请表》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中医诊所备案证 或军队医疗机构为民服务许可证照复印件3.医保专(兼)职管理人员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4.医生、护士、技师等资质证明材料 |
不超过3个月 |
不超过30个工作日 |
申请—受理—审核材料—评估—公示结果—办结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一条 2.《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 (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 |
线上: 1.云南省政务服务网 (http://zwfw.yn.gov.cn) 2.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官网)——政务服务(https://ylbz.yn.gov.cn ) 线下: 医保经办服务窗口 |
1.具备接入医保信息系统的条件 2.非法人办理的提供法人委托书 |
38 |
零售药店 申请定点 协议管理 |
零售药店申请定点协议管理 |
1.《云南省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申请表》 2.《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 (连锁零售企业总公司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原件交复印件)、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身份证复印件 3.执业药师资格证书或药学技术人员相关证书及其劳动合同复印件 4.医保专(兼)职管理人员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
不超过3个月 |
不超过30个工作日 |
申请—受理—审核材料—评估—公示结果—办结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一条 2.《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 (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 |
39 |
十二、定点医药机构基础信息变更登记 |
定点医疗 机构信息 变更登记 |
定点医疗机构信息变更登记 |
《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信息变更申请表》 |
不超过7天 |
即时办结 |
申请—受理—办结 |
1.《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 2.《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转发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云医保〔2021〕26号 |
线上: 1.云南省政务服务网 (http://zwfw.yn.gov.cn) 2.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官网)——政务服务(https://ylbz.yn.gov.cn ) 线下: 医保经办服务窗口 |
变更名称、法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 人、注册地址、机构规模和性质、等级等重要信息的需提供必要的对应辅助材料 |
40 |
定点零售 药店信息 变更登记 |
定点零售药店信息变更登记 |
《医保定点零售药店信息变更申请表》 |
不超过7天 |
即时办结 |
申请—受理—办结 |
1.《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 2.《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转发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云医保〔2021〕27号 |
变更名称、法人、企业负责人、实际控制人、注册地址和药品经营范围等重要信息的需提供必要的对应辅助材料 |
41 |
十三、定点医药机构费用结算 |
基本医疗 保险定点 医疗机构 费用结算 |
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费用结算 |
办理材料根据定点医药机构与经办机构签订的协议执行 |
不超过30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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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受理—结算—审核—拨付—办结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 2.《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第三十条 3.《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第二十九条 |
线上:医保信息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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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基本医疗 保险定点 零售药店 费用结算 |
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费用结算 |
办理材料根据定点医药机构与经办机构签订的协议执行 |
不超过30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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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受理—结算—审核—拨付—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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