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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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牟定县行政服务中心楚雄州生态环境局牟定分局窗口
邮 编:675500
项目名称 |
新建年用混凝土5万m³生产新型建筑材料钢筋混凝土排水管及预应力混凝土电杆制造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牟定产业园区庄三片区 |
建设单位 |
云南牟定恒德水泥制品有限责任公司 |
环评机构 |
楚雄硕利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建设 项目 概况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牟定产业园区庄三片区,总投资2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5万元)。 二、建设内容、规模 项目占地面积14.42亩,主要生产钢筋混凝土排水管和预应力混凝土电杆,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车间、材料成品仓库、办公生活楼、供排水、供热及生产生活污水、生产废气、固体废物等收集处理设施。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通过对施工场地洒水降尘、物料覆盖、施工场界设置临时屏障等措施,减少粉尘排放;运营期对物料输送工序、搅拌工序、天然气锅炉安装除尘设施,原料全部进入仓库,确保外排废气达《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排放标准,天然气锅炉烟气达《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排放标准。 二、水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施工期建废水沉淀池,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运营期生产车间产生的废水经收集沉淀后循环利用,生活污水经过隔油池、化粪池收集处理后用于场区绿化,近期生产生活污水不外排,远期收集处理达《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后排入县城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牟定县污水处理厂。 三、声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段,降低施工噪声对外环境影响;运营期通过基础减振、厂房阻隔、设备维护等措施,产生噪声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严禁夜间进行生产活动。 四、固体废物治理措施 施工期建筑垃圾及时清运至指定的垃圾消纳场;运营期生产车间产生废料回收利用,废机油、脱模剂包装桶等收集后暂存危废暂存间,交由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