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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生态环境局牟定分局关于牟定县人民医院提标扩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公示

日期:2022年10月13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电话:0878-5225326 ,0878—5228206  传真:0878—5212966  

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2年10月13日--2022年10月19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牟定县行政服务中心楚雄州生态环境牟定分局窗口

 编:675500

项目名称

牟定县人民医院提标扩能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牟定县人民医院院内

建设单位

牟定县人民医院

环评机构

云南阔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

项目

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牟定县人民医院院内,总投资17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81.4万元)

二、建设内容、规模

新建日处理能力500立方的污水处理站1座,新建占地面积120平方米的医疗废物暂存间1个,配套建设地下供配电管网、雨污分流管网及院内绿化、亮化、道路硬化、停车场等,购置部分医疗设备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通过施工场地洒水降尘、物料覆盖、施工场界设置临时屏障等措施,减少粉尘排放;运营期做好化粪池污水处理站、食堂油烟及医疗废物暂存间等产生废气的防治,减少大气污染。

二、水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施工期建废水沉淀池,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运营期医院产生的医疗废水经化粪池、消毒池预处理进入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后,排入县城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牟定县污水处理厂,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和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县城市政管网

三、声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段,外排噪声应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表1标准;运营期通过墙体隔声、设备维护等措施,产生噪声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治理措施

施工期建筑垃圾及时清运至指定的垃圾消纳场;运营期医疗废物收集于医废暂存间(新建医废暂存间按照相关标准建设及管理),委托资质单位处置,化粪池污泥、污水处理站淤泥定期消毒预处理后委托资质单位清运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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