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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定县2022年幼儿园普通中小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幼儿园、中小学招生计划)

日期:2022年08月19日   作者:朱丽君   来源:基教股    点击:[]

为进一步规范招生秩序,优化教育生态,根据《楚雄州教育体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精神,为确保2022年秋季学期幼儿园普通中小学校招生工作有序开展,牟定县教育体育局根据牟定县城区常住人口数据、城区幼儿园和六年级毕业学生人数分析,结合城区学校分布情况,为缓解牟定县幼儿园、茅阳一小、茅阳二小和茅阳中学招生压力,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学前教育阶段

(一)明确目标,强化招生宣传。各乡镇幼儿园、中心小学要认真摸底调查区域内适龄儿童数量,将招生任务具体分解到幼儿园、完小,并明确责任人、工作要求和工作时限。各幼儿园、中心学校要加强对辖区内学龄前儿童招生入学宣传工作,提高家长送读的积极性、主动性,不断提高辖区内学前三年毛入园率,实现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92%以上的目标。

(二)因地制宜,规范招生行为。城区公民办幼儿园要结合自身实际,采取有力措施在充分考虑办学规模和班额规定的前提下,扎实做好自主招生。2022年秋季,县幼儿园招收小班幼儿125人,县幼儿园双树分园招收小班幼儿75人,不再招收托儿班。城区民办幼儿园根据下达指标数有序做好招生工作,招生指标为:迎世艺术幼儿园75人、牟定县第二幼儿园100人、学勤幼儿园50人、溢彩之星幼儿园25人,金马村幼儿园50人,育才幼儿园50人。严禁招生中出现虚假宣传、提前收费等违反规定的行为。乡镇、村级幼儿园招生按照适龄儿童数量和幼儿园(含公民办)布点,以就近就便原则招生,农村公办幼儿园招收当年8月31日前年满3周岁以上学龄前儿童。各幼儿园严格执行班额规定,幼儿园小班每班不超过25人、中班不超过30人、大班不超过35人、混龄班不超过35人。

(三)加强监管,规范招生宣传。各民办幼儿园严格执行《牟定县教育体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民办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招生简章及宣传资料须报县教育体育主管部门审核后发布,内容须符合国家政策规定,不得发布违规、虚假、夸张等招生信息。

二、义务教育

(一)招收条件及范围

小学:

招生年龄:截至2022年8月31日年满6周岁及以上(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

招生方式:现居住地在城区所属招生对象采用“户籍+现居住地”划片招生,其余小学招收辖区幼儿园大班毕业生,同时做好外来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安置工作。乡镇小学招生任务数根据辖区幼儿园大班毕业学生人数核定,作为年终校园长目标考核招生任务指标完成情况核定依据。

招生范围

1.茅阳一小、茅阳二小

(1)户籍属共和镇茅阳、兴和、平屯居委会适龄儿童;

(2)父母在共和镇城区购房、建房半年及以上人员的子女;

(3)父母在共和镇城区经商、办企业半年及以上的随迁子女。

2.实验小学

(1)户籍属共和镇清波和金马居委会适龄儿童;

(2)户籍属官河、有家、长冲村委会的4—6年级学生,不得招收户籍属官河、有家、长冲村委会就读条件符合在刘家坝完小就读1—3年级的学生;

(3)父母在共和镇城区购房、建房半年及以上(至报名之日止)的随迁子女;

(4)父母在共和镇城区经商、办企业或租用公租房(廉租房)半年及以上人员(至报名之日止)的随迁子女;

(5)非牟定县户籍人员随迁子女;

(6)进城务工半年及以上(至报名之日止)人员的子女。

招生片区

茅阳一小、茅阳二小招收共和镇城区茅阳、兴和、平屯居委会的片区划分:

以县城“南大街与消防大队交界(起点)—南山公园—南大街—茅州古镇—南大街延长线—化湖北路(时代龙庭)—湖畔家园整个小区(终点)”为界,居住在此线路西片区(含湖畔家园小区)的适龄儿童由茅阳一小负责招生,东片区的适龄儿童由茅阳二小负责招生。

(2)非共和镇城区户籍进城购房、建房、经商家庭的随迁子女,招生片区以两条线路划分确定。

线路一:以县城“南大街与消防大队交界(起点)—南山公园—南大街—茅州古镇—南大街延长线—化湖北路(时代龙庭)—湖畔家园整个小区(终点)”。

线路二:“县消防大队(起点)—万寿路—县卫生健康局—县残联—四方街超市—化湖人家—天湖名城—融媒体中心—化湖雅墅整个小区(终点)”。

(1)线路一以西为西片区,现居住地在该区域内适龄儿童由茅阳一小负责招生;

(2)线路二以东为东片区,现居住地在线路二东片区适龄儿童由实验小学负责招生;

(3)线路一和线路二中间部分为中片区,现居住地在该区域内适龄儿童由茅阳二小负责招生。

初中

招生方式

现居住地在城区所属招生对象采用“户籍+当前居住地”划片招生;天台初级中学除原招生范围外,增加招收户籍属土主庙村民小组六年级毕业生;其余初级中学按原招生范围进行招生,同时做好外来适龄少年就近入学安置工作。中学招生任务数根据辖区六年级毕业学生人数核定,作为年终校园长目标考核招生任务指标完成情况核定依据。

招生范围

1.茅阳中学

(1)户籍属共和镇茅阳、平屯、兴和居委会六年级毕业生;

(2)户籍属纸房村、双树村民小组六年级毕业生;

(3)户籍属凤屯镇腊湾村委会六年级毕业生;

(4)父母在共和镇城区购房、建房或经商、办企业半年及以上人员随迁子女;

2.思源实验学校

(1)户籍属共和镇清波、金马居委会六年级毕业生;

(2)户籍属新桥镇、戌街乡和蟠猫乡六年级毕业生;

(3)户籍属安乐乡羊旧村委会六年级毕业生可自主选择到安乐初级中学或思源实验学校就读;

(4)父母在共和镇城区购房、建房、经商、办企业或租用公租房(廉租房)半年及以上的随迁子女;

(5)非牟定县户籍人员随迁子女;

(6)进城务工半年及以上(至报名之日止)人员随迁子女。

3.青龙中学

(1)户籍属凤屯镇(腊湾除外)的六年级毕业生;

(2)户籍属共和镇共丰、庆丰、龙池、周山、牟尼、华星、际盛村委会的六年级毕业生。

4.牟定一中初中部

计划招收牟定户籍六年级毕业生200人,其中150人按上学期期末考试综合成绩“良”以上和综合素质评价“优”为基本条件进行推荐上报(各学校指标分配见附件1);50名学生由教育体育局牵头,学校组织自主招生。牟定一中初中部要加强学籍管理,严禁出现大班额,不得接收转入学生。

各小学推荐就读牟定一中初中部学生名册需经公示无异议后于2022年6月30日前将推荐情况审查表(附件2)和学生情况表(附件3)纸质材料,经县教体局挂点联系领导审核签字后,连同电子文档交教育体育局基础教育股(邮箱地址:mdxjjg@163.com)。

招生片区

茅阳中学、思源实验学校招收非共和镇城区户籍进城购房、建房、经商或办企业人员子女招生片区以“中园西路龙川桥—中园西路—中园东路与定远大道交界”街道为界,居住在此线路北片区的适龄少年由茅阳中学负责招生,南片区的适龄少年由思源实验学校负责招生。

(二)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需向学校提交户口本、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租房合同等当前实际居住地证明;

2.父母在共和镇城区经商的,需提交暂住证(本县户口除外)、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经营场所位置和当前实际居住地等证明材料;

3.其法定监护人租住公租房(廉租房)的,需提交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本、租房合同等;

4.非牟定县户籍人员随迁子女提供半年以上居住证(暂住证)。

5.进城务工人员子女需向学校提交父母与所在公司、用工单位签订经牟定县劳动人事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的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等证明材料。

(三)有关要求

1.严格落实免试要求。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必须按照公布的招生片区或范围进行招生,不得通过笔试、面试、面谈、考察或擅自附加其他任何条件招生。不得变相采用收取“赞助费”、给予高额奖励等其他方式或通过第三方渠道变相揽生源,不得采用“特长生”招生,不得在开学前后采取考试方式分班。

2.健全录取机制。划定片区内登记报名人数少于学校招生计划的,学校应全部录取;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的,按照已明确的规则录取。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标准班额招生,坚决防止新增大班额。

3.简化招生程序。要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的基本要求,认真落实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就学保障政策,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义务教育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切实简化入学流程和证明要求,不得随意提高入学门槛,确保符合条件学生应入尽入。

4.持续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完善控辍保学长效工作机制,压实“双线四级六长”工作责任。加强学籍注册、管理和“四查三比对”,形成学年度适龄儿童基础信息数据库,完善入学通知书制度,做好失学辍学书面报告、联控联保和劝返复学工作,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应入尽入。

5.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就读。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优先安置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确保应随尽随、就近就便优先入学。确实不能到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采取送教上门方式,确保完成义务教育。普通学校不得拒绝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入学,能够入校就读的残疾儿童不纳入送教上门范围。

6.重视特殊群体入学工作。要统筹做好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流动和留守适龄儿童少年、残疾人子女、残疾儿童少年、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等特殊群体入学工作。

7.牟定户籍的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符合有关规定和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残疾军人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可优先选择就读学校。

8.做好学籍日常监管。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要层层压实责任,切实加强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系统的维护管理。要做好新生入学组织工作,从严规范学生学籍建立和转学、休学等学籍变更程序,及时更新学籍系统数据,做到信息准确、手续齐全、标注及时。严格落实“籍随人走、人籍一致”要求,确保学生学籍情况和实际在学情况一致。

9.严肃招生纪律。各学校要严格落实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严禁”规定,畅通举报申诉受理渠道。严禁出现以下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现象:一是拒绝接收辖区内学生就读和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二是通过考试或变相考试择优选择转学学生;三是学校不执行“籍随人走”学籍规定,存在“试读”或“借读”现象;四是建议学困生转学或变相休学;五是学校拒绝接收有自理能力和学习能力的残疾儿童。各学校要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守规定,严禁群众工作做不实不细将矛盾上交的情况产生,对违反相关规定的,一经查实,县教育体育局将严肃处理,在全县进行通报,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情节严重的,将给予问责等处理。

10.因教学点学生数极少需要撤点并校的,各学校一定要高度重视,大力宣传,由中心小学负责,邀请村两委参加学生家长座谈会,宣传撤点并校的重要性、必要性,使撤点并校工作得到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同时还应收集群众的反映和意见,及时进行研究解决。

三、普高阶段

(一)严格招生政策。根据《楚雄州教育体育局转发云南省教育厅关于统筹管理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文件的通知》精神,为做好2022年全县普通高中招生工作,进一步普及高中阶段教育,请各初级中学务必按照《牟定县教育体育局2022年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工作方案》中“2022年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任务”完成送读任务。

(二)加强招生宣传。要加强学生升学引导,引导初中学生合理规划个人生涯发展。学校要对九年级学生开展全面准确的宣传,解读高中阶段教育的各项招生和资助政策,引导学生选择适合自己的高中阶段学校继续学习。各初级中学和初三年级教职工及负责高一年级招生有关人员要认真学习省州县教育行政部门有关文件精神,将普通高中招生政策全面、准确第传达到每一位初中毕业生及其家长、严禁曲解省州普通高中招生政策、误导学生及家长,严禁参与违规招生、有偿招生行为。

(三)加强学籍管理。牟定一中、职业中学要严格按照《云南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做好综合治理“高考移民”工作的通知》精神,认真审核高一新生学籍,严禁非正常学籍迁移、空挂学籍、伪造学籍等行为,对违规招收的“在册不在校”“在校不在籍”的学生要及时清退。要加强高中阶段学生学籍信息管理和审核,所有入学、转学、退学等须通过全国、全省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办理,认真落实“一生一籍、籍随人走、人籍合一”。

(四)严肃招生工作纪律。严格落实“九个严禁”:严禁以任何形式提前组织招生、免试招生、超计划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严禁学校间混合招生、招生后违规办理转学;严禁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以公办学校名义招揽生源;严禁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以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考试结果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免收学费、虚假宣传等方式争抢生源;严禁招收已被中等职业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招收借读生、人籍分离、空挂学籍的学生;严禁收取择校费、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以及跨学期收取学费;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考“状元”和升学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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