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定县审计局于2022年3月22日至9月15日对我单位王磊同志2019年7月至2021年12月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就审计中存在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并进行了认真整改,现就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关于“违规多报销差旅费1910元”问题。已按审计决定要求,多报销差旅费于2022年10月12日收回上缴省财政。
(二)关于“多报支出400元”问题。已按审计决定要求,多报销的费用2022年10月12日收回上缴省财政。
(三)是关于“公务接待管理不规范金额4427元”问题。已按要求整改。今后我局一定严格执行《牟定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切实加强公务接待经费的审核和使用管理,规范公务接待。
(四)关于“扩大支出范围在公用经费中列支购置比赛运动服金额12827元”问题。2022年9月16日已作调账处理:用公用经费列支比赛运动服金额12827元,调整为用工会经费列支,归还原资金渠道。
(五)关于“未办理政府采购审批手续,应列未列固定资产11480元”问题。已按整改要求,对应列未列的固定资产11480元作补记入账增加“固定资产”。
(六)关于“非税收入214.95元应缴未缴财政”问题。
已按审计决定要求,牟定一中已将牟定一中基建专户账套中的银行存款利息214.95元于9月27日上缴县财政。
对审计报告提出的4条审计建议,我局认真了进行研究,认真采纳了审计建议。
牟定县教育体育局
2022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