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定县审计局:
自收到你局出具的对我单位汪梅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审计报告》(牟审委办报【2019】4号)后,我单位立即组织相关人员按照审计处理意见,针对存在的问题认真加以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对牟审委办报〔2019〕4号《审计报告》中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公用经费等支出挤占专项资金90292元(接待费88372元、大学生志愿者房租1920元)已调账处理(2019年12月53号凭证),按原资金渠道归还。
(二)少列支出500000元。2018年12月22号凭证支付疾控中心附属工程款400000元,发票金额为900000元,少列支出500000元,现已付清:2019年5月37号凭证支付疾控中心附属工程款400000元,2019年12月38号凭证支付疾控中心附属工程款100000元。
(三)应付未付云南鹏侨医药有限公司疫苗欠款18580元,现已付清:2019年11月14号凭证支付云南鹏侨医药有限公司疫苗欠款18580元。
(四)未列“固定资产”77001.85元,2019年12月41号凭证对未列“固定资产”77001.85元进行了补列。
(五)购进疫苗、试剂多加进销差价2507.10元,于2020年3月4日按照牟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责任书(牟市监罚字【2020】5号)的要求,上缴违法所得2507.10元,上缴罚款7521.30元。
(六)公务接待管理不规范,无派出单位公函,无接待清单,无接待小票,在公务接待中报销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住宿费。中心已认真学习了《牟定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明确今后不再出现类似情况。
(七)严格执行财政法规,加强预算支出管理。不在本单位支出中列支其他单位的任何费用;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做到专款专用,杜绝挤占挪用专项资金。
二、采纳审计建议情况
审计报告提出的审计建议共四条,我单位已采纳四条。
积极整改的同时,认真自我反省,吸取教训,在今后的工作中着重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严格遵守财经法规、《医院会计制度》、《政府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加强学习培训,不断提高会计核算水平。依据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制定完善财务管理制度,真实反映单位财务状况。
(二)严格执行《关于第二类疫苗储存运输和接种服务费标准的通知》《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定价药品目录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认真计算和结转成本。
(三)加强财务管理,规范会计核算,确保账务核算真实合规,认真做好会计基础工作,确保总账与明细账、明细账与记账凭证、记账凭证与原始凭证、财务收支报表与决算报表相符,严格界定事业支出、经营支出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的管理,严格印刷品印制计划管理及费用报销审批、办公用品及设备采购严格执行政府审批及询价采购、合同采购管理。
(四)加强公务接待管理工作。依据中央和省、州、县现行的有关规定,制定完善公务接待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牟定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范围及标准,降低公务接待费用,不得以任何名义赠送礼金、土特产。公务接待费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45%。。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牟定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0年3月12日